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5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6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華社18日受權全文播發這部法律。民法總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總則共分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附則11章、206條。
民法總則貫徹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總結繼承我國民事法治經驗,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全面系統地確定了我國民事活動的基本規定和一般性規則。
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開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下一步將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于2018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后,爭取于2020年將民法典各分編一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全文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發布文號】主席令12屆第66號
【發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新華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