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發展目標:青少年權益維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貫徹實施。青少年權益保護的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行為受到有效打擊和遏制。
發展措施:
1.全面貫徹實施有關青少年發展的法律法規。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衛生、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涉及青少年權益的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切實保障青年合法權益。共青團等群團組織要及時了解和研判青年發展狀況,監督涉及青年發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代表青年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推動及時有效解決青年實現發展權益面臨的現實困難和突出問題。
2.完善青少年權益維護法律法規和政策。針對青年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中增加有利于維護青年普遍性權益的內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專章為基礎,建立健全涵蓋福利、保護、司法等內容的未成年人法律制度。加快制定電子商務、個人信息保護、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等法律法規,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嚴格落實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有效防范暴力、色情、賭博、毒品、迷信、邪教等腐朽沒落文化和丑化黨和國家形象及革命先烈的信息傳播。
3.健全青少年權益保護機制。尊重青年主體地位,拓展青年權益表達渠道,充分發揮共青團、青聯組織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訴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權益狀況輿情監測體系和輿論引導機制。支持共青團建設青少年維權工作網絡平臺和12355青少年服務臺,把法治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結合起來,帶動青年社會組織、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積極參與維護青少年權益。深化“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建立健全基層青少年維權工作機制。加強對困難青年群體、進城務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體的關愛和權益維護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依法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加強監護缺失、受到監護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
4.依法打擊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行為。貫徹落實涉及青少年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拐賣、性侵害、遺棄、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大力開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懲處涉及青少年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涉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網絡領域綜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涉青少年網絡違法犯罪。
(九)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發展目標: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全覆蓋,青少年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不斷增強,成長環境進一步凈化。形成比較完善的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針對有嚴重不良行為和涉罪青少年進行教育矯治的有效機制,青少年涉案涉罪數據逐步下降。
發展措施:
1.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在青少年中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使青少年明確基本的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堅持課堂教學主渠道,積極開拓第二課堂,配齊配強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面向青少年開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規范。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和平安建設內容,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注重運用網絡新媒體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統籌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發展壯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隊伍和志愿者隊伍。
2.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清理和整治社會文化環境,加大“掃黃打非”工作力度,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加強對影視節目的審查,強化以未成年人為題材和主要銷售對象的出版物市場監管。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嚴格落實禁止在中小學校園周邊開辦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彩票專營場所等相關規定。依法采取必要懲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等案(事)件發生。凈化網絡空間,完善網絡文化、網絡出版、網絡視聽節目審查制度和市場監管,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整治網絡涉毒、淫穢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服務管理,依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依法取締無照場所。
3.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工作。大力推進“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推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規劃和財政預算,不斷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體系。在全國縣級地區全面推開并不斷深化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工作,明確各類群體工作重點,建立覆蓋完整、切實有效、主責清晰、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強化家庭監護和學校教育職責,防止青少年脫離與家庭、學校的聯系,出現不良行為時能夠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暢通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渠道,研究建立符合條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程序。完善專門學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育矯治水平。充分發揮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作用,對重點青少年群體提供困難幫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專業服務。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專門機制建設,明確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制度。在偵查、起訴、審判、刑事執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實社會調查、心理疏導與測評、分押分管、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強制辯護、合適成年人參與、當事人和解、附條件不起訴、分案起訴、法庭教育、回訪幫教、犯罪記錄封存、分類矯治等特殊保護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未成年人幫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條件不起訴、適用非監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養和其他刑滿釋放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