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日前印發《福建省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工作室建設期間,每年為每個工作室提供不低于10萬元的工作經費,用于名校長工作室建設。
本辦法所指的名校長工作室是指省教育廳設立的中小學(幼兒園)名校( 園)長工作室。名校長工作室一般依托領銜名校(園)長所在學校設立,由領銜名校長和5-7名成員組成,建設周期為三年,實行動態管理。
名校長工作室的主要職責與任務有開展教育辦學研究、培養中青年校長、發揮示范輻射作用、為教育發展建言獻策等。
名校長工作室按以下程序進行申報和評審:根據省教育廳的申報通知要求,由符合條件的名校長領銜申報;經所在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逐級向省教育廳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教育廳發文公布,并予掛牌。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