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7〕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及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為依法保障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結合豐臺區實際,現就2017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積極構建和諧教育生態,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辦法,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免試、就近,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程序規范,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政策
(一)入學條件及要求
1.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豐臺區戶籍或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在豐臺區(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須在《豐臺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免試就近入學。具有本市戶籍的本區小學畢業生,應當按照規定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2.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須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后,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就讀。
(二)相關政策及規定
1.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確定單一對應學校或入學片區。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從2017年起,我區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管理。2017年9月1日起,逐步實行購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過多校劃片派位方式入學。
2.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3.經市教委批準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2017年招收特長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
4.民辦學校、寄宿學校等其他入學根據市教委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我區具體入學方案。
5.符合回其他區就讀條件的本區小學畢業生,須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請、審核、登記手續。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本市其他區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回豐臺區就讀初中的,需具有豐臺區戶籍或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在豐臺區(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
6.加大統籌力度,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范圍,讓更多的適齡兒童少年享有接受優質教育的機會。
四、入學方式
全市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將每一個學生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一)就近入學
就近入學采用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學校在接收完成單校劃片入學的兒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計劃根據兒童少年填報的多校劃片志愿由計算機隨機分配,確定入學學校。
1.小學入學
本市戶籍、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非本市戶籍和父母自有住房(以《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為準)的非本市戶籍兒童,在規定時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持全家戶口簿、家庭實際居住地有關證明、《信息采集表》,到區教委劃定的學校審核入學信息。
(1)單校劃片
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的兒童,可選擇對應學校直接入學。
(2)多校劃片
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但未選擇單校劃片入學的兒童,可選擇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未確定單一對應學校(含本區集體戶口按戶籍地入學)的兒童,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其他非本市戶籍兒童,按照區教委已經劃定的小學入學片區上網填報志愿,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2.初中入學
(1)單校劃片
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可選擇小學初中對口直升的方式入學。
(2)多校劃片
多校劃片分為一般初中校和全部初中校派位兩個序列,優先分配一般初中校序列。
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但未選擇單校劃片入學的小學畢業生,可選擇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未確定單一對應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小學入學后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在區內變更,變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學片區的,可申請到現居住片區入學。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本市其他區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回豐臺區就讀初中時,按照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確定初中入學片區。
(二)特長生入學
區教委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工作。
(三)民辦學校入學
民辦學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規定時間接收符合條件并自愿到該校學習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寄宿學校入學
經區教委批準的可招收寄宿學生的學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規定時間接收符合條件并自愿到該校寄宿學習的適齡兒童少年。
民辦學校、寄宿學校入學學生名單需上報區教委。
五、工作要求
(一)統籌協調,加強領導
成立豐臺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由組長、副組長牽頭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工作進展匯報,協調各部門工作,統籌研究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規范程序,杜絕違規
各學校應嚴格按照區教委確定的義務教育入學范圍和招生計劃,招收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
(三)明確職責,加強監管
相關委辦局、各街鄉鎮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加強對本實施意見的學習和培訓,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相互配合,規范操作,認真審核。區監察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對入學工作全程跟蹤,及時開展督導檢查,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
(四)及時公示,加強宣傳
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入學片區等相關信息,通過學前教育機構和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進行宣傳。各街鄉鎮要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各社區(村委會)向非本市戶籍兒童家長進行宣傳,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明和解釋工作。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豐臺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豐臺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時 間
工作內容
4月29日前
完成本區小學畢業生信息核對工作
5月1日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5月8日
開始小學、初中入學信息采集工作
5月11、12日
區教委受理外區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回豐臺區初中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5月13、14日
準予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受理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報名
5月20、21日
區教委對報名的小學畢業年級特長生進行特長考查
5月31日
完成小學、初中入學信息采集工作
6月9日前
民辦學校、寄宿制學校完成招生工作
6月17、18日
小學校審核本市戶籍、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非本市戶籍、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兒童入學相關材料;
兒童上網填報志愿學校
7月10日起
各中小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9月1日至15日
建立新生學籍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