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國辦發〔2017〕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校園應當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安全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關系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事關億萬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學校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是,受各種因素影響,學校安全工作還存在相關制度不完善、不配套,預防風險、處理事故的機制不健全、意識和能力不強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綜合改革、破解關鍵問題,建立科學系統、切實有效的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營造良好教育環境和社會環境,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協調、綜合施策。將學校安全作為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充分發揮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面作用,運用法律、行政、社會服務、市場機制等各種方式,綜合施策、形成合力。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防控。將可能對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風險隱患全面納入防控范疇,科學預防、系統應對、不留死角。
堅持依法治理、立足長效。突出制度建設的根本性和重要性,依據法治原則和法律規定,做好頂層設計,依法明確各方主體權利、義務與職責,形成防控學校安全風險的長效機制。
堅持分類應對、突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根據不同區域、地方以及不同層次類型學校的實際,區分風險的類型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構建安全風險防控機制,集中解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校園安全問題。
(三)工作目標。針對影響學校安全的突出問題、難點問題,進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強和完善相關制度、機制,深入改革創新,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學系統、全面規范、職責明確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體系,切實維護師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園平安有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