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履職盡責,確保校園安全穩定。一是抓制度建設,提升安全防控能力。各地各校把制度建設作為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全方位加強校園安全防范體系建設。遼寧省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成立了省校園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定期分析研判校園及周邊治安形勢,定期檢查評估安全防范效果,有針對性地研究防范對策。河北制定《學校治安安全工作標準》,對學校治安防范工作,包括保安著裝、持械、安保器械擺放、校園(門)巡邏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了具體規定。海南出臺《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文件,推動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山東青島建立了教育系統應急指揮系統,實現集視頻監控、實時報警、行政值班、視頻會議于一體的學校安全管理體系。云南昆明出臺《學校安全條例》,健全法規制度,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二是抓隱患排查,消除校園安全風險。各地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制度標準,加大督查力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對校園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河北建立“學校安全隱患管理系統平臺”,用信息化手段管控全省所有學校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實現隱患排查常態化管理。吉林制定《全省教育系統事故隱患自查標準》和《校園安全工作大檢查、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重點內容》,為各級各類學校自查、排查、復查、檢查和督導工作提供更有力抓手。上海支持校方責任險公司組織社會第三方專業力量對校園開展風險勘查,做到每校有勘查問卷、每區有現場勘查匯總報告、每年向上海市教委提供一年勘查工作總結和全面分析,有力減少了事故發生的危險源,促進學校風險防范水平的提高。重慶編輯報送“渝教輿情﹒每日快報”193期,加強網絡安全和輿情引導。青海開展全省高校意識形態工作專項檢查,督促各高校制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西藏將反恐工作列入綜治考評和“平安高校”建設重要內容,確保高校安全穩定。三是抓綜合治理,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各地各校以“平安校園”建設和“護校安園”行動為抓手,切實解決影響學校安全的突出治安問題。廣西以創建“平安校園”為抓手,聯合安監、公安、工商、文化、交通、衛生等部門,對校園周邊開展綜合整治,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推進。福建開展學校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和“平安校園”等級創建,學校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率達100%,“平安校園”等級創建率達91.8%。湖北開展春季開學校園周邊環境集中整治活動,建立學校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聯動處置機制。新疆持續加強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初步構建起政府、安監、教育、學校線狀和政府、安監、社區(街道)塊狀管理結構,構成了網格化的管理模式。四是抓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護意識。各地各校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幫助廣大學生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養成安全習慣。四川將安全教育知識納入中考考試內容。黑龍江將安全教育列為高校一年級學生必修課。山東普遍開展“1530”安全警示教育,即“每天放學前1分鐘、周末放學前5分鐘、節假日放假前30分鐘”,面向師生和家長集中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和安全常識。河北認真落實“每天一分鐘,每周一集中,每月一主題”的安全教育制度,組織開學安全教育周活動和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寧夏結合教育信息化建設,打造學校安全教育平臺,確保安全教育系統、科學、準確。海南將國家安全教育植入大學教育,探索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高校國家安全教育模式,構建家庭、社會、學校“三位一體”的國家安全教育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