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分類施策,做好重點領域防控。各地各校認真梳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的規律,分類施策,精準施治,努力做好重點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加強防溺水工作。各地各校將防溺水工作作為學校安全工作重點,加強多部門協同聯動,完善工作舉措,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努力降低溺水事故發生率。河北建立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鄉村兩級為主”的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機制,開展學校、家庭、學生三方共同參與的多種形式的預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有效遏制了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江西印發《全省中小學校預防學生溺水專項行動方案》,組織開展為期200天的專項行動。并進行專項督導,取得明顯成效。海南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由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水務廳、團省委等16個單位及各市縣政府組成的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并開展“學游泳•防溺水”知識競賽暨海南省第二屆中學生游泳邀請賽,宣傳游泳安全知識,增強學生水上安全意識。二是強化上下學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各地各校認真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積極開展校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校車安全監管,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江蘇在開學期間對存在校車安全問題的重點地區、薄弱環節進行專項督查,指導各地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湖南推行“獎補資金”五要素分配法,將縣本級校車資金投入作為省級獎補的重要因素,督促和引導各地設立專項獎勵經費,保障校車安全運行。廣東對校車逐一歸檔登記,實行戶籍化管理,為所有校車安裝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并建立校車交通違法定期通報機制,確保有效監管。陜西建立“政府主導、財政補貼、掛牌運營、規范管理”和“縣管校用、公司化運營、專門機構管理”的校車安全管理機制。甘肅張掖市實行定人、定車、定座位、定檢、定線路、定時間的“六定”管理模式,與司機、照管人員、學生“三簽字”,實現學生接送無縫對接。三是強化學生欺凌與暴力治理工作。各地各校高度重視學生欺凌與暴力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機制,加強法治教育,強化輿論宣傳,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有效防止學生欺凌與暴力行為發生。山西建立完善留守兒童、問題學生關愛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家校共育,切實消除校園欺凌和暴力傷害各類隱患。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制定《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辦法》《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制度,建立了從主動防范到快速反應處理的工作機制,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重慶充分利用報紙、微信、校園廣播等宣傳窗口,制作展板731塊,發放宣傳資料30余萬份、短信微信100余萬條,廣泛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上海舉辦校園欺凌行為預防與處理研討會,通過對本市專門學校校園欺凌行為治理個案的分析研判,明確治理策略,達成社會共識,為治理工作奠定堅實理論基礎。四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校將消防安全納入到學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學活動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齊配足消防設施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應急處置演練,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福建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伴我成長”三年專項行動,排查整治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廣西積極開展“上一節消防課、開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練、參觀一次消防隊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作業”為內容的“四個一”活動和消防知識活動,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江西把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列為市縣政府教育發展指數和綜治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指導各地各校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嚴防校園火災事故。五是重視食品與飲水安全。各地各校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加大食品和飲水安全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學生食品與飲水安全。內蒙古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學校食品和飲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導各地各校大力加強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學生食品和飲水安全。江蘇蘇州對學校和配送公司進行雙向督查,加強“定點配送”學校放心餐工程監督考核制度和常態化檢查機制,全過程做好食品安全監管。浙江啟動“2017年校園衛生健康行動”,就17個校園衛生健康項目開展監督檢查或衛生監測,學校飲食與衛生安全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江西建立學校食品與飲水安全聯防協作工作機制,制定《江西省學校食品與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監管合力,推動規范管理。四川成都天府新區建立了可追溯機制,嚴把學校食堂食物進口關,扎實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