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營養改善計劃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工作,并根據學生基本信息變動情況,及時在系統中更新,實現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實際受益學生人數等情況的動態監管,確保享受營養改善計劃學生人數準確無誤。
通知指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審計抽查發現,一些地區補助資金結存較多;同時,在督導檢查時也發現,一些地區由于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工作啟動不及時,學生流動以及實際在校天數小于補助天數等因素,也存在一定規模的結轉結余,有的地方在責任落實、食品安全、實名制信息管理等方面還存在問題。
通知強調,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供餐準入制度,供餐企業(單位)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方可為學生供餐,托餐家庭(個人)必須符合準入要求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方可供餐。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招標制度,加大對學生營養餐生產、加工、配送等全過程的監管,真正做到源頭可控,全程可溯,有據可查,確保食品質量和安全;加強從業人員培訓與管理,實現食堂操作規范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應急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堅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根據通知,財政部、教育部將以營養改善計劃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數據作為測算安排膳食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統籌考慮當年預算與地方結轉結余情況,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精準度和分配的科學性。(孫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