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和改進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5.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2018年作為教育系統黨建質量年。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主動接受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監督的實施辦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推動直屬高校、直屬機關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制訂完善高校黨委運行體制機制辦法,指導高校黨委細化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辦法。推動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開展高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督查,推動和指導高校開展意識形態工作內審內巡。加強高校統戰工作。召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
6.狠抓基層黨建工作。實施高校黨建“對標爭先”建設計劃。制訂高校黨建工作測評體系,開展黨建工作年度評估。持續開展院系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繼續開展高校支部風采展示、全國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及廉潔教育、高校禮敬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系列活動。實施高校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育工程。開展高校師生黨支部書記年度人物典型宣傳。制訂《中小學黨建工作標準》,舉辦中小學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和網絡培訓。開展民辦高校黨委書記選派和“雙向進入”專項督查。督促高校將中外合作辦學黨建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制訂教育部直屬機關黨組織書記考核細則。
7.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開展教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堅決糾正和整治領導干部在招生錄取、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行為。加強紀律教育,加大違規違紀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深化政治巡視,制訂教育部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啟動新一輪巡視。指導和督促中管高校深化巡視整改。推動直屬高校黨委探索開展對二級單位黨組織巡察。完善巡視回訪制度,強化巡視成果運用。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黨政同審”全覆蓋。
8.加強教育人才和干部隊伍建設。選優配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制訂實施加強直屬高校年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推進“墩苗工程”。統籌推進機關司局、直屬單位、直屬高校和駐外干部四支隊伍建設。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實施辦法》。指導高校落實《關于加快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揮高校人才工作聯盟作用,鼓勵高校逐步建立行業自律和人才流動協商溝通機制。深入實施“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舉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二十周年活動。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9.加強教育部直屬機關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優化司局職能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對戰線的指導,注重對不同類型、不同地區高校分類指導,注重對基層一線經驗做法的總結凝練和宣傳推廣。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教育治理機制。開展“查、改、評、樹”活動,持續推進部直屬機關作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