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到來,學生涉水、游泳行為增多。今天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加強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危險水域安全防范、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預案并健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教育部強調,各地對涉及學生溺水傷亡事故要及時報告,對于遲報或瞞報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4月13日,四川省巴中市3名學生溺水死亡;4月27日,遼寧省葫蘆島市6名學生校外野泳溺水死亡。這些事故連續發生,令人十分痛心。為此,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訓,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近期,各學校要廣泛開展一次預防溺水教育活動,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教育部提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訂詳細的安全防范預案,落實好安全責任制,為預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各學校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要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對未請假擅自離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離校的原因,并建立制度嚴格要求學生不得到危險水域嬉水或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