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課程要納入學分管理,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這是國務院辦公廳13日發布的《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當中的明確要求。
意見要求,高校要打通一級學科或專業類下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意見強調,建好一批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舉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將提高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干研修的重要內容,建立相關專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制度。意見在學籍管理和考核方式上做出要求,注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探索非標準答案考試;實施彈性學制,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意見指出,教育部門要把創新創業教育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考核領導班子的重要指標。
意見還全面部署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工作。意見明確,要重點抓好9個方面的任務:一是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二是創新人才培養機制。三是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四是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五是強化創新創業實踐。六是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七是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建設。八是改進學生創業指導服務。九是完善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