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關于印發《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
通知明確,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單位不得委托不具備發行資質的部門、單位和個人發行中小學教輔材料;在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要求,中小學教輔材料的購買使用實行自愿原則,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中小學校或學生訂購教輔材料。學生自愿購買本地區評議公告目錄內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其他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統一征訂或提供代購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據悉,該辦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