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2月22日電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5年12月26日-28日進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醒:此次研考不得將包括手表在內的計時工具帶入考場。
2016年研考在即,福建省將持續對考試作弊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所有考場均進行實時監控和全程錄像,考試結束后組織專人回放審核,對發現的違規考生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考生進入考場時不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文具、計時工具(如手表)、電子存儲設備、手機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等考試違禁物品。為此,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考場須統一配備時鐘,作為考試時間的參考。
針對當前社會誠信缺失,欺詐等背信行為多發的實際情況,1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組織考試作弊犯罪,明確規定在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提供試題答案、替考等作弊行為,不僅是考試違規行為,而且是犯罪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記者 王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