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律師做“無罪辯護”并不意外
在當地時間7月5日第二次聆訊結束后,嫌犯的律師布魯諾(Bruno)就在法庭門口向公眾及媒體解釋了案件情況,律師表示嫌犯不會認罪,會等待陪審團的審判,同時他表示對美國的司法體系有信心,將對嫌犯做“無罪辯護”。
關于辯方律師將會對章瑩穎案件的嫌疑犯進行無罪辯護,國內網絡上反響十分強烈。一位網友甚至表示“無罪辯護?上了他的車人就沒了,還無罪?近一個月了,章瑩穎在哪里?她極力反抗嫌疑人的侮辱暴力還無罪?”
南都記者連線采訪了章瑩穎家人的援助律師王志東,他表示章瑩穎案是一樁重大刑事犯罪,嫌犯辯護律師在案情發展到目前的階段下,以無罪辯護的形式入場是預料之中的,是完全不意外的情況。這不代表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也不表明辯方有何特殊把握。
王志東曾表示,章瑩穎案的嫌犯很可能直接由大陪審團來直接起訴,下一次開庭時,法官在向嫌犯宣讀他被指控的罪名之后會詢問嫌犯是否認罪。
“在這種情況下,嫌犯可能的回答有兩種,一種是認罪,另一種是不認罪。再一種情況是由辯方律師說 我的當事人選擇保持沉默 或類似的說法,其實這個和回答不認罪是同樣的效果,這大概就是我們現在很多關心此案件的人所講的辯方律師將做無罪辯護。”王志東解釋道。
其實,無罪辯護是美國法理上的一個基本原則,嫌犯在被審判定罪之前都將被認為是無罪的。
“在像章瑩穎案這種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在目前階段下不可能認罪,否則接下來將只剩下宣判刑期了,審判的過程也就不存在了。要讓章瑩穎案的嫌犯直接認罪是不可想象的。但現在不認罪并不等于以后永遠不認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認罪,然后再通過檢方和辯方的討論,辯方認一個他認為能夠接受的罪名,這種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現的。”王志東說。
此外,嫌犯的律師團隊成員之一布魯諾(Tom Bruno)目前在擔任伊利諾伊州香檳市的副市長,該身份是否會影響案件走向,王志東表示如果他擔任的公職與章瑩穎案有利益沖突的話,聯邦法庭的法官會要求他回避,但目前并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嫌犯的律師是一名頗有聲望的刑事律師,但他的身份不會給嫌犯的辯護創造任何有利條件,因此也沒有任何利益沖突。”王志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