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庫比蒂諾華裔高中生伊森·黃(Ethan Wong)騎車上學途中被卡車撞死,悲劇將近一周年。死者家屬近日向圣他克拉拉縣法院提出“過失致死”(wrongful death)民事訴訟,控告庫比蒂諾市政府未在危險路段設警告標志,危害騎單車學生安全。
KQED公共電視新聞報導,伊森·黃的父母所提訴訟書,被告有肇事卡車司機桑胡(Manvinder Sandhu)及雇主“月光快遞”(Moonlight Expess)公司、四家“擁有及維護肇事卡車營運”的公司、庫比蒂諾市政府、圣他克拉拉縣政府。
2014年10月27日上午8時28分,蒙他維斯塔高中二年級的伊森·黃像往常一樣騎自行車上學途中,在McClellan路被相同方向行駛的卡車撞死。
圣他克拉拉縣地檢署表示,調查包括監控視頻的現場證據后,檢方未能確定車禍責任在哪一方,決定不起訴卡車司機桑胡。
縣檢察官威爾許(Brian Welch)當時說,檢方沒有充分證據顯示適配器車司機的錯誤造成車禍,只能認定為意外事故。桑胡當時沒有任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
黃家的訴訟則指桑胡邊開車邊用手機通話。警察報告則顯示,他使用免持聽筒通話,屬于合法。
訴訟指,McClellan街并不是庫比蒂諾指定卡車通道。如果市政府設置“禁止卡車通行”標志,市府人員在危險路段有足夠警覺,車禍本可避免。原告表示,庫比蒂諾1977年通過法律,張貼告示警告司機,三噸以上卡車只能在指定的卡車路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