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本報報道了四川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成都理工大學等高校多名學生“被注冊”購物網站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目前,學生們已向警方報案。
11月7日,記者通過輸入“學生數據”關鍵詞進行QQ群查找,發現網上竟有近百個“學生數據群”。這些群的名稱明確寫著:學生數據學生資料、一手學生數據,每個群里的人數幾十甚至幾百人不等。記者登錄其中一個“學生數據”群,以“求購者”身份向群主咨詢,是否有四川各大高校大學生的學生信息。對方很爽快地回復“1萬數據2800元”,并表示手里有數萬的數據。對方承諾,提供的數據包含學生姓名、照片、學號、身份證號、住址及家庭號碼。
四川省公安廳刑偵局民警表示,學生身份泄露,往往被用于犯罪分子利用電信詐騙,套取家長錢財,而此次大量學生信息被用于網購尚屬少見,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個人征信受到嚴重影響。
民警稱,我國《刑法》已有規定,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記者張元玲李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