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高校未達標 七成“自說自話”未引入第三方評價
今天,《2015年“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評價排名》(以下稱《評價報告》)新鮮出爐,《評價報告》顯示,2015年75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的整體水平較前兩年有所提高,其綜合平均得分為63.3分(百分制,下同),高于2014年的60.2分和2013年的56.8分;有45所高校綜合得分達到60分合格,比去年合格的大學數量40所多出5所,但仍有30所即4成的高校綜合得分未達標。
從最高與最低的綜合得分來看,2015年有一所高校——華南理工大學獲滿分,但同時也出現綜合得分低于40分的情況,其中,北京師范大學最低分為37.9分,低于2014年的最低分41.4分。《評價報告》稱,北師大失分多的原因主要是“未按教育部要求對就業質量進行相關分析,只字未提對教育教學的反饋”。
這份報告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編制并發布,是對教育部直屬高校2015年度“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的合規性做出評價,范圍為75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前不久,這些學校陸續發布了2015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這些報告因被稱作衡量大學培養人才成效最直接指標而備受社會矚目。
內容合規率整體提升,但四成高校發布不及時
《評價報告》內容規范的依據來源于教育部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的文件,根據相關文件中對于報告內容方面的描述,21世紀教育研究院共制定包括就業基本情況、主要特點、相關分析、發展趨勢與對教育教學的反饋在內的5大項、12小項評價內容。
其結果顯示,在所有的評價指標中,7項指標的合規得分比例較2014年有所提升,7項指標與2014年基本持平,僅“發布及時性”1項指標較2014年下降——僅64.0%的高校于規定的12月底前在官網上發布了就業質量年報(2014年發布及時率為81.1%)。
具體來看,2015年在“就業質量”、“用人單位評價”兩項有關就業情況相關分析的薄弱環節上突破明顯。有17所高校提供了反映全校以及分學院/專業就業質量的數據(2014年僅有8所);有63所高校提供了用人單位的評價數據(2014年為56所)。
但在整體合規率提升的趨勢下,涉及對教育教學的反饋的3項指標合規率仍較低:招生的影響(37.2%)、對專業設置的影響(35.3%)、對人才培養的影響(50.7%),《評價報告》稱,這反映出各校年報普遍缺失對教育教學的反饋。
引用第三方評價比例仍較低 七成高校不重視
《評價報告》顯示,2015年年報內容的完備性及公信力較2014年也有提升。2015年內容完備性與公信力平均得分60.8分,高于2014年的 58分。
具體來看,2015年使用校外第三方評價機構調查月收入、就業現狀滿意度(簽約滿意度)、專業相關度(專業對口)、離職率(違約率)等反映就業質量的指標的直屬高校較往年增多。2013年有11所,2014年有15所,2015年增至20所。
然而,《評價報告》也提到,高校引用第三方評價就業質量仍處于較低水平。有7成高校未使用第三方評價數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評分中發現,有高校在報告中使用“據某第三方機構調查”等遮掩含糊、難以查證的表述。
三年過去,高校就業質量年報離真正合規還有“四大硬傷”
記者了解到,2015年是教育部要求各高校編制及發布畢業生就業年報的第三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也已連續三年對部屬高校就業質量年報進行合規性評判。
三年下來,“高校就業質量年報”有所改進。《評價報告》顯示,2013年,部屬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情況整體不達標,但自2014年起,各高校開始重視就業年報的編制及發布,在基本內容覆蓋率、就業相關分析、數據使用規范性等多個方面開始改進。
然而,《評價報告》也提到,“高校就業質量年報”離真正合規仍有距離。比如——
“數據統計口徑不一、可比性差”。《評價報告》稱,就公眾最關心的就業率而言,各校統計時間節點不統一,從6月份到12月份中各均有。其次,就 業率的統計口徑計算方式不統一。多數高校采用教育部規定的算法,將簽約、升學、出國、靈活就業、暫緩就業都算進就業率。但也有例外,如中央美院使用“非失 業率”這一概念。按照如此大口徑統計就業率,各校就業率均接近100%上,呈現出形勢一片大好。但《評價報告》提到,公眾更期望看到純粹的就業率,即簽約 率。也希望高校報告升學、出國、靈活就業、暫緩就業的各類畢業生比例。
這一點,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梳理201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時也發現這一問題,專業教育數據公司麥可思創始人王伯慶告訴記者,如果各高校之間的就業指標時間點不統一,很難進行比較,那么這些報告的價值也就降低。
再者是“缺少對就業質量、就業趨勢的分析,對教育教學的反饋”。對就業數據進行統計歸根結底是要服務于高校人才培養的改進,通過就業情況反思教 育教學、專業設置、招生等各個環節,并作出有理有據的調整。《評價報告》稱,有的學校完全沒有就業趨勢研判,或籠統地介紹行業發展特點,國家當前就業形 勢,缺乏基于自身就業數據對本學校就業趨勢進行統計分析。在對教育教學的反饋這一部分,很多學校只是一筆帶過,既沒有數據支撐,也缺乏具體闡述,敘述過于 模板化,如“對招生規模、專業設置做適當調整”。
第三是缺乏就業質量評價指標。《評價報告》稱,就業質量報告雖為高校自評,但也不能局限于自說自話。高校應該秉承嚴謹的態度,使用科學、系統的 指標反映真實、全面的就業情況。教育部已要求各校盡快制定就業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但目前,在年報中明確提出就業評價指標體系的直屬高校寥寥無幾。
最后是缺乏信息監督機制。高校就業質量報告經教育部匯總集中發布后,引起了媒體及公眾對“畢業生去哪兒了”的熱切關注。各類解讀紛紛出爐,如對 比某地區、某類院校、某專業畢業生去向、薪酬水平。然而,《評價報告》稱,各校報告的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可比性卻無人把關,教育部曾在相關通知中提到 會對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情況進行檢查,但卻從未公開發布過檢查結果。
2015年,教育部在通知中繼續提出“將在2016年1月底前對各地和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情況進行檢查”。(記者 邱晨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