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地區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招聘人選。23日教育部下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中明確,高校若有違規,將取消下一年長江學者推薦資格。
隨著高校“雙一流”建設的啟動,高校間的“人才爭取戰”愈發激烈。到其他實力強的高校,將科研團隊一起“挖”過來,成了高校學科提升最簡單、見效最快的方式之一。僅次于兩院院士的高端人才“長江學者”或者“長江學者”的熱門人選,往往更是一些高校覬覦的對象。
此次出臺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確,鼓勵高校間人才的合理流動。高校要堅持育引并舉,通過直接招聘、師生傳承、學術交流、專家推薦、駐外使領館推薦等多種渠道,從校外或者海外招聘長江學者,鼓勵東部地區優秀人才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應聘,但東部地區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招聘人選。
高校要對推薦人才嚴格審核把關,對于違規引進人才,片面依賴高薪酬高待遇競價搶挖人才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對于推薦過程中把關不嚴或出具虛假材料,不能認真履行推薦職責的高校,將進行通報批評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
“高薪挖人和主動跳槽,不知道有沒有具體的界定。”南京一所高校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樣的規定對于高校來說應該還是有一些震懾作用的,但是效果如何,還需要再看看。
根據通知,今年推薦和遴選的長江學者類型分為三類:特聘教授、講座教授項目、青年學者項目。由于講座教授項目面向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實施,因此和江蘇高校相關的推薦項目只有特聘教授項目、青年學者項目。
全國總共遴選支持高校聘任150名左右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聘期5年,聘期獎金每人每年20萬元;遴選200名左右青年長江學者,聘期3年,聘期獎金每人每年10萬元。每個申報學科只能設置1個崗位,同一崗位只能推薦1名人選,從東部地區到西部、東北地區應聘的人選和直接從海外引進的人選不在限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