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15條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66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相關規定
《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第32條適齡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征兵體格檢查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強制其進行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第33條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在二年內不得錄(聘)用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手續;原是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的,二年內不予晉級、晉職,并由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分。
《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第34條應征公民入伍后拒絕、逃避服兵役被部隊退兵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在三年內不得錄(聘)用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手續;原是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的,不予復工、復職;原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不得恢復學籍。
大家看到了,不履行兵役義務,問題很嚴重,后果難承擔。
近年來,本辦陸續發現以下幾種情況:一是不少大學新生8月底才到兵役機關辦理《兵役登記證》;二是不少女生按照學校“男生女生都要《兵役登記證》”的通知要求,也到兵役機關辦理《兵役登記證》;三是一些學生在全國征兵網上沒有進行登記,也到兵役機關辦理《兵役登記證》。
首先,我們來學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關于兵役登記的相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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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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