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輿論顯然也對這份“史無前例”的文件感到“很新鮮”,而輿論的焦點都集中在租購同權四個字上。
這個概念出現在文件的第一條具體措施中,文件中稱:“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市教育局牽頭)。”
事實上,如果仔細研讀會發現,第一句話的前半句“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嚴格意義上看并非新提法,包括杭州、廈門和廣州自身,此前都有相關政策已經在操作。但后半句的“保障租購同權”,卻猶如在水中投下一個炸彈,激起水花一片,引發了無數想象和爭議。
不少自媒體文章毫不吝嗇地夸贊稱,“通過租房可以就讀名校,學區房將成為歷史”。有人將租購同權直接解讀為,“只要租房子就可以享受和購房人子女同等的入學權益”。還有人評價,“租購同權是創舉,給市場帶來的沖擊是核彈級的。如果其他城市統統跟進,樓市真的要變天。”
甚至還有人將這個概念,和廣州市的城市競爭戰略聯系在一起,認為政策背后的深意在于:廣州,這個落寞的一線城市,被深圳超越,被杭州、武漢、成都等二線城市追趕,已經意識到必須要在這一波一線城市疏解大潮中搶奪人才,才有絕地反擊的機會。
新概念引發的質疑聲也很強烈。很多人擔心,“租購同權將進一步刺激學區房租金走高,部分片區的房租會出現廣州特色的飛漲,而學區房的樓價也很難真正降下來”。更多人對新政效果表示懷疑,“即使租房,也不可能真正和購房者一樣讀名校”。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首席經濟學家李鐵近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提出,“現在讓租賃人和產權人享受一樣的學區入學待遇,結果可能是:房屋賬面價值沒有上漲,但租賃價格急劇上升,只是資源置換的形式變成了房租。”
面對沸沸揚揚的社會輿論,前述接近廣州住建委的人士對《中國新聞周刊》坦言,租購同權體現了廣州市一個良好的愿景,但至于能不能真正實現、能實現到多大程度,是否會引發新的問題,現在都不得而知,要取決于未來細則如何制定。
這位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細則目前還在制定階段。根據文件,“原則上各相關政策措施要于2017年8月底公布實施”。16條具體措施都已細化到了具體部門,由文件中小括號里的部門分頭制定,而負責落實租購同權細則的則是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教育局拒絕了《中國新聞周刊》的采訪要求,理由是,“采訪統一由廣州市住建委回復”。
而前述接近廣州市住建委人士則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租購同權這個理念并不是廣州市住建委提出的,只是目前聯系會議辦公室設在住建委,但租購同權這個理念的產生過程并不清楚,“有可能是教育部門提出的,也有可能是市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