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上學并無新意
隨著輿論發酵,越來越多的討論已經從住房轉移到了教育話題上來。一份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文件,卻意外引發了關于“教育公平”的熱議。
“租購同權這個概念,對我們基層教育部門來說,意義不大。”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汪明徽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因為原來也沒有歧視,只是在實際中,因為教育資源所限,只能力所能及地解決。
汪明徽所言不虛。事實上,在廣州各區的入學政策中,租房入學的政策一直就有。
比如,廣州市越秀區規定:對手續完備的由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租住戶子女,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廣州市內另有房產,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房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而廣州市海珠區對租住戶的規定是: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戶子女,人戶一致,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其他租住戶情況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這些規定背后,基本指向一個事實:父母只要有廣州戶口(多數都是集體戶口或掛靠戶口),子女都可以通過租房就讀公辦學校,差別主要在于是“對口生”還是“統籌生”。
目前在廣州各區的入學政策中,適齡兒童的入學方式分為“對口”和“統籌”兩種。前者大多針對自有房產者子女,購買商品住宅可以和某一個學校的學位一一對應,這就意味著,只要購買了某校劃片的“學位房”,子女就可以直接就讀這個學校,稱之為“對口生”或“地段生”。而“統籌”生進入的小學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住房和學校無法一一對應。
汪明徽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從現實來看,有戶籍沒房子的子女入學,一般屬于統籌生,“如果就近的學校有學位,都能進去就讀,但如果排滿了,就只能統籌到3公里范圍內,一切原則取決于該學校規模能不能承受今年學生總量。”
在他看來,租購同權帶來的最大問題是,很多父母覺得,即使某個小區對應學校的學位很緊張,但有了這個政策后,租房也能進去。
“但結果可能還是進不去。”他解釋,這取決于教育部門解決入學兒童的先后順序:首先確保有戶口有住房的兒童入學,這是肯定要優先考慮的。其次,有戶籍沒房子的情況,如果有剩余學位,可以對口入學,如果排滿,只能接受統籌。而排在最后的,是積分入學兒童。
他坦言,“首先解決有房有戶口的,第二解決有戶口租房的,第三才能解決無戶口無房子的,總得有個順序。”
“租購同權并不是針對外來人口的一個政策,只是講了人戶分離的情況而已。房子不在這,租了房,就可以享受教育,不一定非要是外省人或者農村人。”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教授蔡禾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外界對這個政策存在誤讀。
他認為,租購同權從趨勢上看當然是好事,但在供給和需求有巨大差異的情況下,政府最終還是會制定一個辦法,要做出選擇,“只能放開一部分,這一部分讓什么人能進來?要訂個標準來遴選,遴選的條件會取決于政策優先考慮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