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優秀網絡文化成果需組織學者專家認定
針對浙江大學出臺《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其中涉及到的如10萬+閱讀量、重大網絡傳播等考核標準所引發的爭議,昨天,浙大相關負責人(簡稱浙大)接受了北青報記者的采訪。
北青報:學校出臺《辦法》的目的是什么?
浙大:互聯網已經成為當今社會大眾文化教育及其傳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徑。如同當今大學教育的內容與方式的多樣化一樣(如從傳統的以課堂教育為主的形式擴展到更加重視課外教育和社會實踐教育,以及近年來出現的MOOC和創新創業教育),社會文化形態不斷擴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斷涌現,多樣化、差異化的評價方式成為當今大學適應新形勢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們制定《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其目的是為了順應互聯網發展的新趨勢,對借助互聯網進行文化教育所產生的作品及成果進行評價的新的嘗試。
北青報: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涵蓋哪些內容和范圍?為何沒有學科限制?
浙大: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學術性、思想性的,并能產生積極社會影響的網絡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達,旨在文化感染,是對現有評價體系的補充。該方法主要針對人文社科領域的師生,之所以我們在文件中沒有對學科提出明確限定,是因為浙江大學是一所多學科交叉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我們的學術研究是全方位開放的,我們歡迎并鼓勵不同領域學科學者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并進行交叉研究。網絡文化成果等同于“學術期刊”的表達,并不是排斥現有評價方式,恰恰是對傳統學術評價體系的尊重。
北青報:是不是閱讀量超過10萬或40萬的網絡文章都可以被認定?
浙大:不是的。傳播范圍和傳播數量是現代互聯網媒體區別于傳統教育文化傳播方式(紙質媒體)的根本特征。閱讀量的評價指標是建立在內容品質和社會積極影響基礎之上的,閱讀量只是我們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基礎性指標之一。滿足《辦法》所規定的條件后,根據本《辦法》規定,還需組織學者專家進行認定。我們重申,我們將對任何網絡文化傳播過程以及成果申報的學術不端行為予以嚴厲查處,秉守“零容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