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標準不區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
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遴選認定的創新之處在于成立專家委員會、改革認定流程、依托第三方評價。
就認定工作流程而言,采用認定方式遴選,不組織高校申報,不需主管部門推薦,在確定一流學科建設范圍時,專家委員會不對具體高校或學科進行評審,而是根據國家戰略、水平標準、特殊需求等原則,論證確定認定標準,再根據認定標準遴選產生擬建設高校。
“專家不直接對某一高校是否納入“雙一流”建設范圍做出評判。認定標準對所有高校一視同仁,不區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最大程度保證遴選的公平公正、開放競爭。”
而對于大學、學科的第三方評價,目前國內、國際有幾十種。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遴選的第三方評價,注重既有成效的客觀評價、整體評價、質量評價,不與各類頭銜的人才數量、各類基地平臺條件等掛鉤,糾正高校數人頭、拼硬件、鋪攤子等惡性競爭、短期行為。
“雙一流”建設會動態調整
2015年10月,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雙一流”建設自此開始布局。
2016年2月,教育部印發的《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點》明確要求加快“雙一流”建設。
2017年1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并提出“雙一流”建設“每五年一個建設周期,2016年開始新一輪建設,建設高校實行總量控制、開放競爭、動態調整。”
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回答“雙一流”相關問題時表示,正在組建專家委員會,在專家委員會基礎上,確定標準進行遴選,爭取上半年完成這個程序。他指出,“雙一流”的篩選是動態的,不是終身制,一個周期不合格,會重新確定。(記者 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