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實推進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專業招生考試改革
(一)音樂術科統考筆試實行機考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樂術科統考將《樂理》及《視唱練耳》筆試部分改為計算機考試,科目名稱為《練耳與樂理》,《視唱練耳》面試部分的考試內容、形式不變。考試大綱及考試模式參見《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粵招辦普〔2017〕63號)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練耳與樂理在線考試系統(模擬)-考生端操作手冊》(詳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二)美術術科統考部分科目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美術術科統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寫科目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進一步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評卷時先將考生答卷錄入計算機,然后通過計算機輔助評價系統隨機調由評卷專家進行評卷。
(三)規范完善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根據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藝術類校考工作管理,加大監督力度,在2017年底出臺《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確保藝術類校考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積極探索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等藝術類校考專業的校際聯考和省級統考的考試方式和監管辦法,逐步減少專業校考。
四、積極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選拔培養路徑
(一)積極規范和推進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協同育人試點工作。今后,省內所有應用型本科高校原則上須安排“專插本”(即本科插班生,下同)招生專業和計劃。2018年,適當增加應用型本科高校特別是公辦應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職院校 “專插本”招生計劃。在認真總結開展四年制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試點項目和三二分段專升本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項目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協同育人的培養模式試點,創新高校協同育人機制,努力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本科人才,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
(二)探索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報請教育部批準后,2018年起,安排部分應用型本科院校部分專業進行“中職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試點。參加改革試點的應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應用性強、職業特色明顯的專業(如藝術、護理、學前教育、職教師資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通過“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技能測試等方式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從而打通職業教育“中職升本科”成長通道,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新路徑。
五、規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管理
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除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外,對“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等與國(境)外教育機構開展辦學合作活動的項目不再單獨編設院校代碼進行招生,以上項目與本校普通專業按院校代碼統一編排招生,招生計劃統籌使用。招生錄取時,省招生辦按院校科類招生計劃進行投檔,如院校整體生源充足,但“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生源不足時,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使用,按錄取原則錄取投檔考生,切實維護考生利益。單獨編設院校代碼的招生專業,錄取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單獨編碼招生專業。
六、改革高考成績發布方式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堅持正確導向規范高考成績發布和相關宣傳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7〕36號)精神,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加強對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需要階段性保密信息的管理。2018年起,高考成績公布時,高考個人成績只提供給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辦、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查詢渠道查詢個人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網站(渠道)打印成績單。
積極穩妥推進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配套管理措施,是推進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的必然要求,是維護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舉措,是固本強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重要抓手。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有關高校、中學(初中、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切實加強對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的組織領導,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考試招生工作管理體系,落實工作責任制,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向社會廣泛開展改革的宣傳引導發動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宣貫和發動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確保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各項改革工作安全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