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公示了《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進行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提出,合并本科錄取批次,進一步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進行適當調整、優化,以擴大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的選擇權,引導高校加快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優化步伐,促進高校特色發展,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
2018年起,將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并為“本科批次”,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批次調整合并后,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均設置一個平行志愿組,15個院校志愿數,即院校志愿數設A、B、C、D、E、F、G、H、I、J、K、L、M、N、O 15個,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通知》明確,錄取時,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統一調整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點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含高校專項、地方專項)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不低于往年的標準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