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四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十七個全國法制宣傳日。
福建省教育廳對開展好憲法日活動作出具體安排,一起看看吧。
認真組織參與國家憲法日中小學憲法晨讀活動
今年12月4日,教育部將在北京設立主會場,舉行國家憲法日中小學憲法晨讀活動。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1)9:00-9:05,升旗儀式。
(2)9:05-9:15,全國中小學生憲法晨讀活動。晨讀活動由部領導領讀憲法部分章節,現場學生及全體成員跟讀,各地和學校通過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網絡直播,同步跟讀。
(3)9:15-9:20,合唱《憲法伴我們成長》歌曲,由北京主會場領唱。
(4)9:20-9:45,宣布第二屆全國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活動全國總決賽獲獎名單,進行優秀學生展演。
(5)9:45-10:00,部領導講話。屆時,省教育廳將在福州市的一所小學或中學設分會場,由廳領導與師生同步跟讀。各地要在認真組織中小學憲法晨讀活動的同時,確定教育局領導深入轄區內一所中小學校,參與同步晨讀憲法活動。
(舒佩 攝)
集中開展教育系統憲法學習教育活動
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動員,精心組織,做好今年教育系統憲法學習教育活動。
要探索常態化的憲法學習教育機制,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學習教育活動。要加強新聞宣傳,擴大活動的影響,營造教育系統全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各地、各高校在今年憲法日活動過后,要及時總結活動情況和經驗并形成工作報告,于2017年12月20日前報送省教育廳。
附:憲法晨讀內容
序言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 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 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 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 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 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人民行使國 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 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 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 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 定的義務。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 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 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 守國家秘 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