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17〕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輸送了大批高素質人才,為加快發展壯大現代產業體系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同時,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影響,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在結構、質量、水平上還不能完全適應,“兩張皮”問題仍然存在。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當前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對新形勢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產教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資源質量,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教育綜合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化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培養大批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為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匯聚發展新動能提供有力支撐。
(二)原則和目標。
統籌協調,共同推進。將產教融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融入經濟轉型升級各環節,貫穿人才開發全過程,形成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服務需求,優化結構。面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完善教育資源布局,加快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創新教育組織形態,促進教育和產業聯動發展。
校企協同,合作育人。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產教融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政策引導,鼓勵先行先試,促進供需對接和流程再造,構建校企合作長效機制。
深化產教融合的主要目標是,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用10年左右時間,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總體形成,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給與產業需求重大結構性矛盾基本解決,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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