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招生是如何進行的?
名額分配招生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學生志愿擇優錄取,原則上分配到農村初中學校的名額要確保足額落實。因所有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從2017級學生開始取消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和中職學校的直升生招生。
自主招生具體如何實施?
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兩種方式。普通高中學校應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詳細列明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的類別、數量、標準以及條件和程序等內容,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特長招生應根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面試或專門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特色招生應根據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選擇一至兩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作為錄取的前置要求,再結合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中外合作項目招生,可先組織英語水平測試,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為基本要求,將學生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英語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以一定權重組成考核總分擇優錄取。
統一招生有什么變化?
改變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依據的做法,積極探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統一招生辦法。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制定和逐步完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統一招生的錄取方法應提前兩年向社會公布。各地可選擇部分縣(市、區)或學校開展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
中職招生如何進一步完善?
按屬地管理原則,把各類中職學校統一納入市縣同一招生平臺有序招生。嚴把生源關,“3+2”、五年一貫制等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學生,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職業院校考核評價相結合的招生機制。繼續積極穩步推進中職跨區域招生改革,設區市統籌安排中職學校跨縣域招生計劃。各類中職學校按照“應招盡招”的原則,積極面向初中畢業生、復轉軍人以及來浙務工人員子女等群體招生,盡力滿足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愿望。
招生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將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錄取。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本地范圍內招生,未經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不得跨區域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實行跨區統籌招生。嚴格執行取消“三限生”“借讀生”規定,嚴禁掛靠學籍,做到“人籍一致”。
第二,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從2017級學生開始,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招生秩序。特長招生的專門測試、中外合作項目招生的外語水平測試、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院校考核評價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進行。
第三,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落實“減項、降分”要求。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第四,加強對省外中職招生管理,未經各設區市教育局批準,省外中職學校不得在我省舉辦分校和教學點。中職學校跨省、跨市縣區招生應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應納入同一招生平臺并實現有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