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部地方性法規今日起實施,分別是《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福建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2000年通過的《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同時廢止。
《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的一大亮點是針對網購等新興領域糾紛不斷發生,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網絡糾紛化解平臺,開展在線協商、在線調解、在線仲裁和訴訟案件在線立案、在線審判、在線司法確認、電子督促程序、電子送達等,通過現代信息技術促進糾紛在線化解。
《福建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是我省首次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專門立法。
為激勵科技成果轉化,《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設置了一系列鼓勵條款,如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在讀學生經所在學校批準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