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跨越邊界 政府投入升級
現代家校合作是邊界不斷流動的跨界行動,需要破除家校間剛性、機械聯結的傳統觀念,逐步形成家校間合理、動態的有機聯結機制。
為了貫徹這一理念,《意見》從組織制度上超越家長委員會的單邊組織框架,在不同的組織層面設計了跨越家庭和學校行動邊界的協調組織和職責,如學校層面除了要求成立家長委員會外,還要求由學校、家長和社區代表共同構成穩定的三方合作機制;而縣域層面要求在組織制度方面促進家校的相互理解和支持,為協調家校間事實上存在的立場、利益的矛盾,奠定更為科學的組織基礎。
從行動范疇上,《意見》從家校合作要為學校辦學服務和為家庭教育服務的“雙向功能”出發,建立了外延周詳的、包含6種行動的實踐框架和相應的工作標準,其中不同的活動類型功能的側重點不同。如“當好家長”側重服務家庭,“相互交流”強調家校雙方相互服務的同時側重服務家庭,“志愿服務”側重服務學校,“在家學習”側重服務家庭,“參與決策”側重服務學校,“與社區協作”側重服務社區。
這樣,家校合作的雙向服務功能,在行動層面就得到了均衡的體現。
一談到政府教育投入,人們自然會想到對技術、硬件設備的投入。而江西省的《意見》專門設計了縣(市、區)一級在家校合作中的責任和工作標準,倡導在教育環境的優化上,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引導學校沖破自身辦學利益的局限,協調學校、家庭乃至社會的不同價值立場和利益訴求。如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有效指導學校開展均衡全面的6種家校合作活動,預防和糾正學家校合作過度偏向學校利益的傾向。
實踐證明,單一的學校開展家校合作,通常會存在利益和教育立場的局限性,而家庭和家長作為資源調配的弱勢方,往往成為學校的工具性資源,導致家長對自身家庭教育的需要得不到很好的滿足。這就需要在學校和家庭之上,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兩者的合作行動給予立場和資源的協調。
這么做,看似增加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負擔,但學校、家庭和社區在認知上相互理解、行動上相互支持的基礎上,在合作中形成以現代學校為核心的大教育格局,可以帶來更大的教育回報。家長群體帶動全民理解和支持學校教育的制度設計,可以實現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軟硬一體”教育投入的“升級版”。因此,《意見》要求通過多渠道、采取多形式向家長和社會宣傳家校合作理念,并建立涉及民生的教育重大事項向社會通報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