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
庭上,小廖的父親廖先生不愿如數賠償。他認為其兒子當時在課堂上受同學欺凌,再加上老師的誤解,才造成了兒子的一時沖動。
被告小廖父親廖先生表示——
“如果你距離遠,他不可能打你,他也不可能打其他同學,他收拾好(東西)了以后,他會自然坐好,這個老師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她太靠近我小孩了,就好像你看見那條蛇,你一抓那條蛇被蛇咬,這個是正常的。”
廖先生的辯駁讓在場的周老師覺得不可思議。周老師說,小廖并不是一時沖動,而是本身就有暴力傾向,因為之前也有老師遭受過類似的侵害。
某老師反映:“在我當班的那一節課上,我在講臺批評了他一下,下課之后,他就突然間從衣袖里拿出一把刀,刮破我的衣服。”
對此,小廖的代理律師也做出了辯駁:“證人證言,包括原告所說的,被告存在著暴力傾向,以及性格孤僻怪異沒有事實根據,這應當由相應的部門來進行認定。削鉛筆的刀,或者一把小的水果刀,不能以此來證明與本案的關聯。”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后,經過法官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廖先生賠償周老師12800元,扣除已賠償的5000元,廖先生還應賠償7800元。
庭后,記者采訪了原被告雙方,看看他們怎說。↓↓
記者: 我覺得你好像也做出了一些讓步,你覺得可以接受嗎?
原告 周老師:還可以接受吧。
記者:為什么呢?
原告 周老師:因為畢竟也是為了教育未成年人,對吧。
記者:您心里有什么樣的一個希望?
原告 周老師:我希望他以后要有一個好的性格。
記者:你覺得會有歉意嗎?
被告:對于我就是說,有沒有歉意,我的確我想不通,老師為什么創造一個條件給他打,對這個賠償來說,我們也是按照一般的情理這樣做出賠償。
家長毆打學生及護校老師 多人無事生非也參與其中
5月17日,洛南縣古城鎮33歲男子韓某軍以兒子和同學打架為由,在學校門口圍堵毆打對方學生,護校老師制止時也被毆打,多名無事生非的群眾也參與其中,造成一名老師受傷住院。5月18日,洛南縣公安局快速查處了一起涉校尋釁滋事案件,8名違法行為人分別被處以12到15日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