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4校花兼職騙局曝光:以兼職騙學生貸款 還款日故意不提醒
近日,一則“400大學生借校園貸不還被告上法庭”的消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諸多關注。
報道稱,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400多名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借錢買高檔手機后,卻還不起錢,最終成為被告,經過法官的跨省調解,仍只有3人歸還本金。
該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指責這些大學生逃避責任、借錢享受等;但也有人認為“校園貸”是一個大坑,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發生這種事情有可原。不過,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呢?
涉事學生稱704公司兼職崗位少App還款不穩定
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這些大學生的被訴與一款名為“704校花”的產品密切相關。“704校花”是廣西柒零肆金融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704公司”)推出的一款“兼職換購”產品,為在校大學生提供貸款及商品分期換購,大學生通過兼職或現金還款等方式還貸。
2016年1月,湖南長沙的女大學生李琦(化名)經同學介紹,了解到“704校花”項目在搞活動,學生可以先拿到電腦等電子產品,再通過“704校花”提供的兼職還款,不要交一分錢。
當時,李琦正好也在尋找勤工儉學的機會,便加入了該項目,并且下載了“704校花”App。按照項目約定,李琦購買的這臺電腦需要通過做一年的兼職來還賬,每個月兼職36個小時,如果兼職時間不夠,則需要以13元/小時抵扣賬單。
隨后,李琦被拉進了一個“704校花”項目的QQ群,工作人員會在群里發布在街頭發傳單、小廣告等兼職信息。
不過要想獲得兼職的機會非常困難。李琦回憶,經常一個兼職崗位發布出來,就會有很多人搶。2016年5月,李琦沒有搶到兼職的崗位,未能做完規定的小時數,便按標準匯去現金作為應還款項;隨后的8、9月份也是類似的情形,她只能用相應的現金來還款。
同年10月底,她向704公司工作人員詢問是否還清了賬單,得到了肯定的答復。不過隨后11月卻又收到對方的催收信息,稱她5月有300多元的賬單未還款,產生了3988元逾期費。
“正常還款的話,利率在可承受的范圍內,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學生逾期后公司不及時提醒,而且逾期費以所有借貸本金為基數計算,導致大家難以承受。”7月9日,李琦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目前她本金基本已經還清,由于認為逾期費用并不合理,她便沒有支付逾期費,對方也沒有再催其支付。
李琦的遭遇并非個案,還有400多名大學生因此成為被告。
據澎湃新聞報道顯示,多位身涉“校園貸”糾紛的學生在簽訂合同后,同樣發現兼職很少、很難搶到,這導致很多學生只得用現金還款;之后,704公司推出一款App,要求通過App還款,但該App存在很多技術問題,如還款了仍顯示逾期、無法充值還款等。
不少學生認為,他們逾期并非故意不還款,而是跟704公司管理不當有關,平臺工作人員在逾期很長一段時間后才通知學生,此時逾期費已達上千元;而且若逾期不還,每天需償還借貸本金的千分之五,這樣的計算方式不合理,不少學生認為自己被“704校花”騙了。
記者注意到,雖然有400多名大學生因此成為被告,但多位涉及“704校花”校園貸的學生稱,“自己不知道是否被平臺告上法庭”。他們表示,“704校花”逾期費用并不合理,本金確實應該歸還,但不愿意額外承擔如此高額的逾期費。
法院:無一人主動應訴僅3人簽調解協議
據媒體報道,自2017年年末起,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以下簡稱西鄉塘法院)陸續受理涉及704公司“704校花”產品的上百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主辦該案的黃支革法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每個案件借款金額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來買高檔手機和電腦。從目前受理的起訴上看,這些借貸的大學生來自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全國多個省市地區的不同高校。
7月6日,法治周末記者致電西鄉塘法院,工作人員表示相關大學生可打電話給該院立案庭,以核實自己是否因“704校花”項目被起訴,對于記者提出進一步采訪該案主辦法官的訴求,工作人員表示會向負責人反饋該情況,截至7月9日,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記者注意到,6月22日,西鄉塘法院發布了該事件的后續消息,截至6月初,該系列案件已超120件,還有200余件在辦理立案,案件陸續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后,無一學生到高新法庭應訴,法庭依照相關姓名地址郵寄的法律文書也多遭到拒收。
據此前媒體報道,在校學生們消極應訴的現象引發了法官的擔憂,為此,高新法庭法官于6月初赴貴州省貴陽市,到學生們就讀的高校了解具體情況,同時,系列案原告向高新法庭法官出具了調解方案:“如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原告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在合同中有約定)等訴訟請求,并同意結案。”雖然貴陽某高校有3名學生與原告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在法官們從貴陽市返回南寧市的一周時間里,再無一名學生主動聯系法官。
涉訴公司官網無法打開App無法注冊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704公司正式注冊成立于2015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為潘建鵬,注冊地址為南寧市高新區濱河路28號中國-東盟企業總部基地三期綜合樓南寧廣告產業園A棟905號房,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勞務分包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服務等數十項。
另外根據企業查詢平臺——天眼查的數據顯示,704公司曾獲得兩輪投資,天使輪融資額近千萬人民幣,投資方為高盛,Pre-A輪融資額2000萬人民幣,投資方為紅邑資本。
為了進一步了解400多名大學生被列為被告的情況,7月6日,法治周末記者撥打天眼查顯示的聯系電話,卻提示該號碼為空號,公司網址也一直無法登錄,其官方微信公眾號最新更新時間為2017年2月22日。
同日,記者通過安卓“應用寶”下載安裝“704校花”App后發現,平臺上已經沒有任何信息,獲取手機驗證碼進行注冊時也提示“注冊失敗”。
專家:大學生拒絕還款或上黑名單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表示,“704校花”平臺雖然為學生提供兼職機會,但如果大學生每個月的兼職時間不夠,則需要用現金來抵扣賬單,這是一種變相貸款,屬于校園貸,在整個事件中,704校花平臺主要有幾點問題:兼職較少、還錢后仍會出現違約、違約通知不及時,導致部分學生逾期費非常高。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認為,校園貸的基本特征就是平臺向在校大學生發放現金貸款或分期購物等,704校花跟一般的校園貸略有差異,大學生可以通過勞務兼職的方式進行償還,雖然償還方式不同,但在現實生活中,勞務兼職的償還方式也能轉換成現金還款,所以在本質上仍屬于校園貸。
記者了解到,最近幾年,校園貸領域中高利貸、暴力催收、裸條貸款等亂象頻出。2016年以來,包括銀監會、教育部等多部委先后發文,對校園貸進行整治。2017年6月,當時的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鄧建鵬表示,“704校花”業務主要集中在2016年開展,因此很難說其違反了行政規定,如果在2017年6月之后仍開展業務,那么該公司可能會被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但是,作為大學生仍然需要償還相應的本金以及合理利息,不過,超過最高人民法院劃定的民間借貸年利率的部分可以免除。
網貸天眼分析師高才業也認為,由于學生和平臺在2017年6月取締校園貸行政規定出臺之前已簽署相關合同,所以應按照規定進行償還,包括本金、訴訟費用、利息、手續費、違約金等內容,但如果年利率超過36%的,學生有權拒絕償還超出的部分。“學生應正視自己的不理性消費行為帶來的法律風險,如果在平臺訴諸法院之后,仍然消極面對的話,不僅會上了失信黑名單,給個人信用留下污點,而且借款依舊需要償還。”高才業說。(法治周末記者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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