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松果體”和記憶力沒任何關系
被各大培訓機構捧上神壇的“松果體開發”到底有沒有效果?近年來,不斷有媒體曝光此類培訓,并揭露真相。
對此,大部分網友也提出,這樣的教育模式并不可信:
類似的“腦潛力開發”科學嗎?對此,延安大學神經外科教授周志武也給出了完全否定的答案,他說,“科學上并不存在任何專門開發孩子腦潛力的技術。”
對于所謂“松果體”激活腦潛能的說法,周志武解釋說,連接左右大腦橋梁、協調兩半球成為一個整體運作的,并非是松果體,而是胼胝體。
至于松果體,它的存在也非作用于記憶力。周志武介紹,松果體主要在人類性發育方面發揮作用,若松果體提早發育,則會導致孩子性早熟。此外,松果體另一功能是充當人體“生物鐘”,如分泌褪黑素等助眠,與記憶力毫無關系,也不具備任何特殊功能值得被開發。
而所謂“蒙眼識物”等類似的潛能開發,周志武稱,目前還沒有科學依據能證明人類有這些特殊能力,更無從談及開發和利用。
在周志武看來,家長不可拔苗助長,過早給孩子太多的學業壓力,應當順其自然,在合適的年齡段做合適的事情。
律師:機構涉嫌虛假宣傳,家長可通過“消協”維權
類似培訓機構的存在,有網友質疑,是否是監管上出了問題?
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廣州市律協教育法律業務委員會主任余蘇律師表示,目前,市面上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主要分為兩種,一種主要針對文化課培訓,以提高語文數學成績為目的,這種機構需申請辦學許可證,方可公開招生。
而“腦潛力開發”性質的教育機構,打的是素質教育培訓的擦邊球。余蘇解釋,類似的機構不具備辦學資質,若具備盈利性質,則只需在當地工商局做公司登記即可。因此,對培訓內容的監督,可能不在教育部門的管轄范圍之內。
但這并不意味著,類似的教育機構能游離在“法外之地”。余蘇稱,如果機構的宣傳內容缺乏科學根據,且效果最終沒能實現,那么機構就存在虛假宣傳的性質,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換言之,若教育機構存在夸大教學效果等行為,余蘇律師建議,家長應通過“消協”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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