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武漢市教育局發布通知,全市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普高違規招生專項整治,對公辦、民辦高中違規接收的借讀學生進行清退。
此次整治時間從2018年10月至12月,整治重點針對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高一、二年級違規接收無普通高中學籍學生就讀的行為。
10月12日前,各高中學校要以招生名冊、學籍冊為依據,逐班清點高一、高二年級學生,查清每名學生的來源和去向,并妥善清退違規接收的無普通高中學籍學生,即民辦高中錄取資格線下學生和職校類學生。
武漢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學籍是一個學生屬于某一個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證”,經過招生部門正式錄取,是普通高中學生注冊學籍的唯一依據,對于違規招收的學生,將不予注冊學籍。高中學生轉學,以學校性質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示范高中學生可以轉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學生不得轉入示范高中,市級示范高中學生不得轉入省級示范高中。嚴格控制學生在同一城區和同一鄉鎮(街道)內轉學。
校長是高中招生及學籍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違規接收學生借讀、清退不到位、行政監管不力造成社會不穩定問題的,要嚴肅追究違規學校和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違規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視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年檢不合格、調減招生計劃、暫停招生資格等處理。
10月下旬至11月底,武漢市教育局將組織專班,對各區高中學校招生及學籍管理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全市通報。(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