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公 告
(第187號)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就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于11月30日公布。
應試人員可自11月30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眾號、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考試承辦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的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考試成績經核查并按規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經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確定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肅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0分;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