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記者獲悉,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聯合下文批復同意湖南科技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湖南工學院、湘南學院、衡陽師范學院、懷化學院、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邵陽學院、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等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由學年制收費改學分制收費管理,有效期五年。
批復明確,上述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根據辦學層次,學校可自行設定學分學費,但每學分學費不得高于80元。
據了解,學分制收費標準由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學生按學分制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之和不得高于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
學校應保證每學分不少于16學時,每學年平均不少于40個學分。學生在規定的最低畢業學分外,要求加修、輔修專業或一次補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學分的,學校在基本學制內免收專業學費,但可按所修課程規定學費收取學分學費。
該批復從2019年秋季招收新生起執行。同時,9所高校應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政策”原則,在校老生收費仍實行原學年制收費管理。
此外,批復還明確,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后,9所高校要完善學分制教學方案和學分制收費管理方案,制定有序的選課系統,提供相應的信息技術平臺和充分的課程資源,保障學生自主選課和彈性學制的需求。(記者 高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