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于切實加強民辦學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設立審批民辦園,要在設立審批階段落實分類管理改革,從源頭上實現非營利性民辦園和營利性民辦園精準分類。小區配套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通知規定,對于現有民辦園,繼續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園的,要依法修改章程,明確公益性目的和非營利屬性;對于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園的,要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財產權屬,繳納相關稅費,重新登記,繼續辦學。
在民辦園收費方面,營利性民辦園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于保教活動、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堅決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未進行分類登記的民辦園收費按非營利性民辦園管理。對收費過高的幼兒園,要組織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計。對不按規定實行收費登記制度、公示制度,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以及非營利性民辦園取得辦園收益、營利性民辦園獲取過高盈利的,有關部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記者景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