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科研評價中存在SCI論文相關指標片面、過度、扭曲使用等現象,近日,教育部、科技部印發了《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高等學校破除論文“SCI至上”,規范各類評價工作中SCI論文相關指標的使用,探索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推動高等學校回歸學術初心,凈化學術風氣,優化學術生態。
為什么要破除“SCI至上”?如何理解SCI論文及其相關指標作用?如何科學評價學術水平?教育部科技司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為什么要破除“SCI至上”?
近年來SCI論文數量、被引次數、高被引論文、影響因子以及衍生出的ESI排名等相關指標,已經成為學術評價,以及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標,使得高校科研工作出現了過度追求SCI論文及相關指標,甚至以發表SCI論文數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根本目標的異化現象。科技創新出現了價值追求扭曲、學風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明確指出,要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在2018年兩院院士大會上強調“人才評價制度不合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的現象仍然嚴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出臺了《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相關部門對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開展了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
為扭轉當前科研評價中存在的SCI論文相關指標片面、過度、扭曲使用等現象,探索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意見》出臺。教育部科技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要求,以破除論文“SCI至上”為突破口,小切口、大轉向,拿出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實招硬招,破除“唯論文”,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
如何理解SCI論文及其相關指標作用?
教育部科技司相關負責人表示,SCI是美國創辦的科學引文索引,是一個分類數據庫,把SCI論文相關指標直接用于科研評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對此,《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對于基礎研究,論文是成果產出的主要表達形式,堅決摒棄“以刊評文”,評價重點是論文的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直接判斷依據;對于應用研究和技術創新,評價重點是對解決生產實踐中關鍵技術問題的實際貢獻,以及帶來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現產業化應用的實際效果,不以論文作為單一評價依據。對于服務國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一般不把論文作為評價指標。同時,要求完善學術同行評價,引導學者在參加各類評審、評價、評估工作時遵守學術操守,負責任地提供專業評議意見,不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和國內外專家評價評語代替專業判斷。《意見》還要求規范各類評價活動,大力減少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事項。
科學評價學術水平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要解決“一刀切”問題,既不能只看論文,也不能都不看論文。
“《意見》針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創新、國防科研和成果轉化的不同類型,提出分類評價的側重點,以及論文在其中的不同權重作用。”該負責人表示,而同行評價是科研評價的通用做法,關鍵是要真正發揮同行專家作用,在評審中引導專家不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代替專業判斷,負責任地提供專業評審意見,并倡導建立評審專家評價信譽制度。而對于評價評審工作,首先是要減少。大力減少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等“三評”事項。其次是要規范。評價指標、辦法要充分聽取意見,特別是科技管理部門和科研人員意見;評價方式要實行代表作評價,精簡優化申報材料,不再要求填報SCI論文相關指標;評價過程要遵循同行評價原則,對評審對象合理分組,遴選合適專家,并合理設定工作量等。
在評估中如何正確使用SCI論文相關指標?
《意見》要求規范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并提出了5個方面的具體意見:改進學科和學校評估,減少對學科、學校的排名性評價,堅持分類和分領域評價。審慎選用SCI論文數量等量化指標;優化職稱(職務)評聘辦法,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職稱(職務)評聘的直接依據,以及作為人員聘用的前置條件;扭轉考核獎勵功利化傾向,學校不宜設置對院系和個人的論文指標要求,解除SCI論文相關指標與資源配置和績效獎勵的直接掛鉤關系;科學設置學位授予質量標準,學校不宜將發表SCI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同時要求樹立正確政策導向,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擔負起引領學術文化建設的責任,不采信、不發布以SCI論文相關指標為核心編制的排行榜等信息。
教育部科技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文件的出臺破除的是論文“SCI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對發表論文。論文是科技創新成果的一種表現形式,學術交流的重要載體,我們鼓勵發表高水平、高質量,有創新價值,體現服務貢獻的學術論文,在國際學術界發出中國聲音。
“在《意見》的制定過程中,我們對相關表述進行了認真研究。有些表述是‘不得’,有些表述是‘不宜’。”該負責人介紹,在涉及功利化傾向方面,使用“不得”,意味著明令禁止,堅決摒棄已有做法。在有些方面則考慮到我國高校的發展水平還存在很大差異,不同學科的特點和要求不同,采取非剛性要求,給學校一定的政策靈活度。
為確保貫徹落實,該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教育部將要求“雙一流”建設高校,特別是教育部直屬高校要根據《意見》,檢查修改相關制度文件及“雙一流”建設方案。而教育部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根據《意見》提出具體落實舉措。其他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行。教育部將通過督導等方式對各單位清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作者:本報記者 董魯皖龍 萬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