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山西省教育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學校、省屬中專學校嚴格按照國務院和教育部關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與屬地防控工作的對接,扎實推進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及時化解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通知》指出,針對省教育廳在前期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個別高校與駐地防疫部門配合不夠到位、合作不夠密切、信息聯通不夠順暢、運轉不夠高效的“四不現象”,必須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原則,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以縣域為單元”的要求,做到“三個統一”,即由縣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統一指導、統一驗收。
《通知》強調,各高校、省屬中專學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要求,密切配合駐地疫情防控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主動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本校疫情 防控工作情況,落實駐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解決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緊迫問題,嚴禁以任何理由不予配合或推諉拖延、敷衍塞責。
各高校、省屬中專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作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掛帥、靠前指揮,全面負責本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掌握了解屬地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并認真貫徹落實。
各學校要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開展防控知識培訓、校園安全檢查、應急處置模擬演練等。要提前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確認收治醫院。加強與當地工信、公安、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的溝通,進一步落實聯防聯控責任。
《通知》要求,各學校要積極爭取屬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支持,將本校防控保障納入當地整體疫情防控保障體系,確保保障物資儲備到位;要積極配合當地衛生健康等 部門,建立學校、院(系、部)、班級三級防控工作聯系網絡,健全師生跟蹤臺賬,及時收集、報送和共享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通知》明確,對不履行工作職責、不配合所駐地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聯防聯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趙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