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4月21日電 “小升初”是備受關注的升學“門檻”。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招生詐騙案,不法分子利用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態詐騙錢財,29名家長為將孩子送進“名校”,共計被騙280余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3月至8月,某培訓學校員工蔡某對培訓學生家長謊稱,自己能通過關系幫助學生進入“湖南廣益實驗中學”和“長沙南雅中學”就讀,需收取每人7萬元至9萬余元不等的“好處費”及17800元“學費”。
為取得家長信任,被告人蔡某還開具虛假的學費收據單,加蓋私刻的“湖南廣益實驗中學財務科”和“長沙南雅中學財務科”公章,并模仿學校財務人員簽字后交給家長。29名“小升初”學生家長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別向蔡某支付60000元至137800元不等金額的“好處費”及“學費”,共計向蔡某支付2868345元。
法院審理后做出判決:被告人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被告人蔡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律工作者提示,家長應督促和引導孩子在相關政策下,通過公平競爭為自己贏得理想的學習環境,切忌通過不正當途徑上“名校”;同時,本案中蔡某系培訓機構的員工,工作崗位讓其行騙具有一定迷惑性,各培訓機構應進一步規范管理。(記者袁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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