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商丘市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
—、返校復學時間
6月1日起,商丘市幼兒園和特教學校開始分批錯峰報到,具體時間由各縣(區)疫情防控教育專班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市直幼兒園、市特殊教育學校根據疫情防控準備情況自行確定。家長根據自愿原則,確定幼兒入園需求。
二、有關要求
(一)壓緊壓實疫情防控責任。各縣(區)教體局要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全面加強對學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各縣(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體育工作專班機構不撤銷、規格不降低、力量不削弱,要持續發揮作用。各級各類學校要履行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堅持網格化管理,做到人員定位、定崗、定責,持續抓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要切實消除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聚焦責任落實、部署落地、工作落細,持續強化履職履責,發揚連續作戰精神,弘揚嚴實擔當作風。要做好口罩、測溫設備、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資儲備,每日定時對校園公共設施進行消殺,確保空氣流通。對教師、保育員和幼兒等進行健康監測,做好幼兒晨、午檢工作。堅持錯峰上下學,分散設立家長接送學生站點,由老師統一組織,和家長實行交接制,防止學生和家長聚集。各幼兒園要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組織制定的《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 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三)嚴格開學驗收標準。各教體部門要緊扣“九個到位”(防控措施部署到位、防控責任明確到位、防控人員組織到位、防控信息精準到位、防控制度落實到位、防控物資貯備到位、防控設施完善到位、應急預案完備到位、防控風 險評估到位)和35條細則,全面排查防控人員、物資儲備、隔離場所、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進一步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各教體部門應于5月30日前,對返校復學實行分級驗收。商丘市教體局負責市直幼兒園、市特殊教育一學校的核驗工作,并對縣(區)學校進行督導檢查;縣(區)教體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進行返校復學核驗。核驗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規定時間返校復學前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開學。
(四)開展師生健康教育。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組織開展“返校復學第一課”活動的通知》(豫教疫防辦〔2020〕24號)要求,上好開學第一課,圍繞疫情防控主題對師生加強防護知識、防護措施、應急管理、防控紀律“四項教育”,引導加強個人防護,自覺配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強對幼兒的衛生教育,推行“七步洗手法”,保證洗手設施運行正常,洗手液(或肥皂)充足。要加強家校聯動,提醒家長加強自我防護,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動,做好親子溝通。開學前,家長應每日做好幼兒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并如實上報托幼機構,確保開園前身體狀況良好。要注意增減衣物防止幼兒感冒,減少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五)做好師生發熱情況信息上報。各縣(區)教體局要執行好師生發熱“日報告” “零報告”制度,加強同衛生健康、應急等部門的工作協同,一旦發現教職員工和學生有發熱、乏力、咳嗽等可疑癥狀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應急處置流程做好應對工作。要按照條塊結合的形式做好每日師生發熱情況的信息上報工作。
河南省教育廳 制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