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廳印發《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20年版)》,自2020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開始實施。
開設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 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分
方案要求,普通高中課程要在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著力發展學生核心素養,使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課程設置上,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等)11周。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課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是否分學段安排課程,由學校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結合實際需求自主確定。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其中,必修、選擇性必修為國家課程,選修為校本課程。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置,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置。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范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學校實際和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學科課程標準的建議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開發設置,學生自主選擇修習。
值得一提的是,綜合實踐活動共8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等,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勞動共6學分,其中志愿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于40小時;其余4學分內容與通用技術的選擇性必修內容以及校本課程內容統籌。選修課程可以在各學期適當分散安排,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從高一年級開始安排。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并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
有序推進選課走班 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
在課程實施與評價方面,方案 要求學校應建立選課指導制度,提供課程說明和選課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導師與學生建立相對固定的聯系,指導學生選課,幫助學生形成個性化的課程修習方案,引導家長正確對待和幫助學生選課。
科學安排每學年授課科目,特別是控制高一年級必修課程并開科目數量。不得要求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前確定選考科目。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有序推進選課走班,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因地制宜、有序實施選課走班,滿足學生不同發展需要。
建立完善學分認定和管理制度。學生修習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學分認定的指導和管理。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制訂學分認定的具體辦法。學分認定應綜合考慮學生實際修習的課時、學習表現,并達到課程標準或相關文件的要求。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省教育廳修訂《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完善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規范綜合素質評價。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學校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實施細則。學校應制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指導學生客觀記錄成長過程,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綜合實踐活動、選修課程的修習情況應作為綜合素質檔案的重要內容。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加強對學生成長的指導。
規范考試評價要求。校內評價或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均應以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相關教學文件為依據。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必修課程要求為準,考試成績合格是畢業的重要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綜合要求為準。考試命題應注重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強調綜合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發展。(記者 賀衛玲 實習生 何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