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沸沸揚揚的“退出家長群”新聞嗎?這幾年來,“批改作業”已成為越來越多家長的痛。為了給家長減負,多地陸續出臺規定,明確要求教師親自批改作業。但在教師尚需“減負”的情況下,教師全批全改家庭作業可行嗎?在孩子的學習中,家校之間各自應如何定位角色?
“這難道不是老師的義務?”
山東擬規定教師對書面作業全批全改
“我是一名學生家長,孩子的各種作業都要家長批改和簽字,家長改作業比孩子寫作業還要累。”近年來,類似的家長聲音往往能引起不少家長的共鳴。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起草了《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規范辦學十五條規定》,面向社會公眾征集意見,其中提出,教師對書面作業全批全改,不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評改作業。
消息一出,網友討論熱烈。家長立刻表示支持:“給家長減負,很有必要!”
“我小時候上學,老師既是老師又是農民,都能批改,現在全職當老師為什么就不行呢?”
“家長的知識都有限,如何給孩子正確批改作業?”
早在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要求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強化面批講解,及時做好反饋。
從各地來看,對于批改學生作業這件事,在山東擬出新規之前,多地已經出手“叫停”要求家長批改學生作業。
“不得以學生自評或互評的方式代替教師批改書面家庭作業。嚴禁強制家長批改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今年1月1日,河南開封市教育體育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家庭作業的通知》中這樣要求。
取消職務晉級、評先評優!
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將問責
“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教育部的態度是一貫的、堅決的。”在去年12月10日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表示,教育部將加強日常監管,對違反有關規定,特別是布置懲罰性作業、要求家長完成或批改作業等明令禁止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觀察來看,針對要求家長完成或批改作業,包括遼寧、河南、浙江等多地都對違規教師甚至學校規定了問責措施。
去年11月,河南焦作發布通知,要求將作業管理納入學校績效考核,學校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對于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一律取消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
去年12月,浙江省教育廳發布《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師風負面清單與信用管理機制建設的通知》,通知明確,教師不按教學計劃、教學規范進行備課、上課、批改作業,敷衍教學,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等,這些都被列為“教育教學失職”行為。
另外,在一些地區,對于違反作業管理規定的,不僅教師本人要受處罰,涉及的校長、學校也會受到影響。
比如,遼寧省教育廳發布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管理“十要求”規定》要求,對于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一律取消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學校校長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安徽合肥發布的《關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的通知》明確將“不得要求學生家長批改作業”列入,通知明確的處罰措施包括:負有責任的教師、班主任等要取消2年內評優、晉升資格等,對涉及的校長、分管校領導進行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學校也會被取消2年內評優資格等。(彭寧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