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將論文數(shù)與績效工資掛鉤、減少中考高考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xiàn)象……記者11月4日從湖南省教育廳獲悉,《湖南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已正式印發(fā),湖南從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學校評價、改革教師評價、改革學生評價、改革用人評價等方面設計了25項改革任務。
方案指出,要共同營造教育發(fā)展良好生態(tài),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和“名校”錄取率傾向,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yōu)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yōu)闃藴湿剟罱處熀蛯W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升學率和“名校”錄取率。
方案要求強化一線學生工作,明確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干部和教師參與學生工作具體要求,納入學校領導干部和教師考核指標體系。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改進高校教師科研評價,不得將論文數(shù)、項目數(shù)、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掛鉤。
方案要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提高中考和高考命題質量,構建引導學生全面發(fā)展的考試內容體系,改變相對固化的試題形式,增強試題開放性,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xiàn)象。完善高職院校“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考試招生辦法、專升本考試辦法,探索“職業(yè)技能證書”在職業(yè)技能測試中的認定使用,加強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高職分類考試中的應用。(記者謝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