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教育廳等8部門印發《甘肅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師“入企入園”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今年起,甘肅省將每年組織高校選派100名左右青年博士教師開展“入企入園”行動,赴專業對口的行業企業進行實踐。
“入企入園”行動旨在推進高校與行業企業、社會之間的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根據《方案》要求,甘肅省政府國資委、甘肅省工信廳、甘肅省科技廳、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等責任單位,需要圍繞國家、甘肅省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研究分析本地產業發展的“卡脖子”問題,分門別類形成行業企業、園區的“入企入園”崗位需求清單。
“入企入園”選派對象原則上為甘肅省高校45周歲(含)以下青年博士教師,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研發創新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熟悉相關政策和行業發展情況,能夠發揮自身專業特長和對接單位優勢條件,幫助企業、園區解決實際問題。
《方案》要求,按照“雙向選擇”原則,派出高校要與接收單位、派出教師簽訂“入企入園”行動三方協議。“入企入園”實踐活動時間一般為一年,實際入駐企業的時間不少于9個月。實踐活動期間原單位人事關系和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實踐期滿,派出教師返回派出高校工作。青年博士教師“入企入園”實踐經歷記入個人工作經歷,工齡連續計算。
《方案》明確,接收單位根據自身技術需求及技術難題優先與“入企入園”派出教師開展合作研發,提供項目支持。甘肅省科技廳的各類項目立項向“入企入園”派出教師傾斜;甘肅省教育廳優先支持在“入企入園”實踐中形成的科研項目立項。
《方案》鼓勵派出高校及教師與接收單位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在當地企業成功轉化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技術轉讓所得收益;對入駐實踐博士教師從高等學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的股權形式獎勵、現金獎勵,以及作為員工從任職受雇企業取得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等獎勵所得,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依法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記者王冰雅、宋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