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統一命題,會給浙江各地中考帶來什么變化?優質高中分配生比例會調整嗎?這些初中師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今天終于有眉目了!
剛剛,浙江省教育廳發布了《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一命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優質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浙江省實際,從2024年起,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等5門學科由省級統一命題。五科卷面總分為620分。其中,社會分值為100分,2026年起,全省統一閉卷。
2025 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不得低于學校總招生計劃的70%。
兩份征求意見稿具體內容,一起來看——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一命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統一要求,由各地市組織實施,全省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
結合浙江實際,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即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以下簡稱為“社會”)和體育與健康等6門學科為全省統一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藝術、勞動學科暫不列入全省統一考試科目,可以按等級制列入考核,具體由各設區市自主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是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是否賦分計入錄取總分由各設區市自主決定。
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浙江省實際,從2024年起,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等5門學科由省級統一命題。五科卷面總分為620分。具體考試科目、卷面分值、考試形式、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見下表:
“社會”學科考試方式設置過渡期,原采用開卷方式的地區2024年、2025年可繼續選擇開卷,由省級統一命題,分值100分,2026年起,全省統一采取閉卷考試。
“英語”學科卷面分值120分,其中筆試100分,聽力20分。英語聽力部分可以用人機對話替代,分值20分,由設區市教育局自行選定,并自行組織命題。選擇英語人機對話的地區,英語筆試考試時間為85分鐘,為16:10-17:35。
“體育與健康”的考試方式、項目和標準等由各設區市教育局制定;考試時間不遲于5月底,分值在30-50分之間。
各科試卷依據課程標準科學命題。取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或考試說明,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命題,不得超標命題和隨意擴大、壓減考試內容范圍,嚴禁將高中課程內容、學科競賽試題以及校外培訓內容作為考試內容。確保依標命題、教考銜接,促進學生認真學好每門課程,完成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學業。
科學合理設置試卷難度,既要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還要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結合不同學科特點,合理設置試題結構,減少機械記憶試題和客觀性試題比例,提高探究性、開放性、綜合性試題比例,積極探索跨學科命題。
各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工作與閱卷評價工作由各設區市教育局統一領導、統一組織閱卷。各地應成立綜合閱卷組、學科閱卷組和質檢組,綜合閱卷組和質檢組主要由有關學科專家構成,學科閱卷組主要由初高中教師、教研員構成。綜合閱卷組負責組織試評、明確評分具體要求、開展閱卷人員培訓,學科閱卷組負責本學科閱卷評分,質檢組負責抽檢閱卷質量。各地要建立主觀性試題“一題多評”制度和抽檢復核制度,確保閱卷質量。省教育廳建立閱卷抽查制度,切實加強對各地閱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規定,現階段浙江省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仍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政策和組織實施。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優質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從2024 年起施行。
《通知》規定,優質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計劃應以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均衡分配,實行分校分配。
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計劃數和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確定招生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分配名額不得與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等情況掛鉤。
各優質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比例不得低于學??傉猩媱澋?0%;2025 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不得低于學??傉猩媱澋?0%。不得以任何名義占用分配生招生名額。
各優質普通高中名單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認定并事先公布,可實行動態管理;分配生具體實施細則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制定,招生計劃和方案應及時提前向社會公開。
參與分配生的學生須具有浙江省學籍,且在同一初中學校具有完整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中途轉學的學生不得參與分配生招生(對于原先無此規定的地區,則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轉學的學生不得參與分配生招生;各校要做好轉學前的政策解釋說明工作)。各地各校不得以非當地戶籍為由限制學生參與分配生招生。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等第可以作為分配生招生的前置條件,具體要求由設區市教育局制定。
各初中學校應對本校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資格的學生應明確告知學生及家長,名單經全校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主管部門。
教育主管部門對各初中學校審查結果進行復查審定,審定結果(不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報設區市教育局招生機構。
分配生錄取工作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成績發布后進行,主要依據中考成績進行錄取。不得將除中考以外的任何考試成績,以及任何競賽成績與分配生錄取直接或間接掛鉤。
分配生錄取不得限定錄取名次,原則上不得劃定錄取基準分數線;如因轄區內初中學校發展不平衡,且有多所普通高中而確需劃定基準分數線的,應由設區市教育局在設區市范圍內統一劃定;并確保分配到校的名額錄取率不低于95%。
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可以根據中考成績,依據各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所在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自主選擇填報普高學校(含校區,下同)。各普高學校根據學生中考成績,在符合條件的分配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實行分校錄取,錄完為止。
分配生錄取的批次以及志愿填報等具體實施細則由設區市教育局制定,原則上應在統招生前錄取。已錄取的分配生不得參加后續招生錄取;分配生錄取后如有剩余名額,則計入各普高學校統招計劃。
來源:升學寶 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郭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