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中級法院消息:思思與小杰是同 班同學,2021年9月某日午休,思思從座位起身與前座同學交流,小杰便偷偷將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離。思思坐下時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腦勺碰到凳子并著地不起。其他同學見狀幫忙將其扶起,并送至校醫務室。之后數日內,思思多次前往多家醫院門診就診并住院治療,先后被診斷出顱腦外傷、視物模糊、雙目視神經挫傷等。
思思父母因與小杰父母及學校協商賠償事宜未果,遂以思思名義將小杰及其父母、學校一并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院一審判決,小杰父母向原告思思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10萬余元。小杰及其父母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學校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在本案中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網友評論:
初中應該設一門法律常識課,講授一些常見案例,不斷更新,作為必修課!
有些玩笑開不得!
超過了惡作劇的范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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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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