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萱(化名)第一次知道,成年男性拳頭快速襲來,落在臉上是這樣的疼痛難忍,失去意識后再次醒來,每一次呼吸,腹部極端的疼痛讓她全身無力,記憶還停留在被送入醫院的那一刻。
盡管這場家暴已過去半年多,恐怖的記憶仍時常鉆入謝萱的夢里,反復折磨。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潮新聞記者對話了兩位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女性,她們是妻子,是女兒,她們被暴力困于家庭,但依舊掙扎向前,與暴力對抗。
“我經過風暴”
《我經過風暴》,是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電影,亦是很多遭遇家暴的人們,所經歷的生活寫實。
謝萱的肚子上有一個口子,掛著袋子。每天,排泄物會從這個口子流入袋子里,滿了,就換個新的袋子,這是她死里逃生后的日常。
“肋骨骨折,內臟出血,肝、脾、胃、腎、十二指腸都壞了。”長長如蜈蚣般的疤痕橫臥在她的腹部,增生疼痛且瘙癢,這道疤時時刻刻提醒著她,那段讓她幾乎丟了半條命,至今仍無法中止的“家暴婚姻”。
在父母和哥哥寵愛下長大的謝萱,有著川妹子敢拼敢闖的勁兒,在北京、廣州、石家莊都做過服裝生意。2020年7月,服裝淡季,謝萱回到成都,第一次和賀某有了接觸。“他一直看我直播賣衣服,后來知道他和我是一個縣城的老鄉,就讓我感覺特別親切,再約我吃飯,我就同意了。”
和所有感情的開頭一樣,他們也有過甜蜜和美好。交往10個月后,兩人在2021年5月20日領證結婚。同年7月3日,謝萱懷孕。然而,迎來新生命的喜悅還未息止,7月9日,第一次家暴的巴掌就狠狠打醒了謝萱——因聽說賀某和前妻之間或仍有親密關系,謝萱發微信詢問賀某,“他沒回復,而是直接沖入臥室,一只手掐著我的脖子,一只手扇我的臉,又將我按在床上,用手機打我,在家里打完了,又拖著我到外面打。”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對于暴力,謝萱沒有容忍,選擇直接報警,“他們(警察)說以后不可以再家暴了,如果再家暴就要拘留他。”
但這次報警,沒有威懾住賀某。
謝萱的病情證明書。來源:受訪者
賀某第一次動手后,謝萱提出離婚,但賀某寫了一份保證書,表示絕不再家暴,否則給予她經濟賠償,并向謝萱父母下跪道歉,“他看重錢,我以為會不一樣。”
然而,賀某的暴力并未停止。
僅一個多月后,賀某再次實施家暴,“婚后的20個月里大大小小的家暴有16次,每次的誘因都是一些小事,其中5次家暴是因為我提了離婚。”謝萱記得,其中一次家暴是因為情人節她沒送貴重禮物,而是轉賬600元,賀某不滿意便動了手。
腳踢、扇臉、拿東西砸、掐脖子、吐口水、拿刀砍……謝萱記得清楚,賀某的家暴程度一次比一次嚴重,“一開始會在家里或者隱蔽的地方動手,最后他甚至不管是否有外人,在有監控的情況下,都會對我施暴。”
謝萱也想離婚或者逃離,但她發現并不容易。
提出離婚,律師說,訴訟離婚周期長,不如協議離婚來得快,又因為一直在孕期和哺乳期,謝萱沒離成。被家暴期間,謝萱一共報過6次警,“其中一次開了告誡書,并警告下次再犯就會依法拘留,一開始他確實有點害怕,但下一次家暴后再報警,他發現沒有拘留,就更加肆無忌憚。”
賀某收到的家庭暴力告誡書。來源:受訪者
2023年4月24日上午,謝萱在當地法院遞交了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材料,并在辦事大廳窗口立案。
反家暴人身保護令作為一種民事裁定,當受害人遭受來自其家庭成員的暴力侵害時,可以要求法院發出該裁定。裁定的內容包括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要求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所等,但取證難、舉證難依舊是成懲治和防止家暴的現實難題。
但意外卻來得比保護令更快:當晚,謝萱被賀某找到,并被帶去酒店實施暴力,這次家暴讓她幾乎喪命。
謝萱說,自己也曾到街道和婦聯反映過情況,但收效甚微。最后一次家暴發生前,她已經在尋求公益的反家暴組織幫助,但一直未能找到。而在向外界求助時,不少人會用一句“家庭矛盾”弱化家暴,“但家暴的本質是暴力,而不是家庭糾紛,暴力是會威脅生命的。”
如今,謝萱正在父母家休養,每晚需要母親陪伴入睡,她想不通:“我只是想要離婚而已,什么都不想要。”走到鏡頭前維權后,許多網友私信問她:“面對家暴應該怎么辦?”但謝萱也回答不出來。
于黑暗中為自己撕開一條口子
現實生活中,無法回答“面對家暴應該怎么辦”這個問題的,遠不止謝萱。而實施家暴的,有時候,甚至是比配偶更為關系緊密的至親。
安全感缺失、人際交往不順、自殺、退學、自卑……這些關鍵詞充斥著黎旸(化名)27年的人生,而這些“不順遂”均與她的家暴父親有關。
因為不堪忍受家暴,黎旸的母親在她2歲時便離開了家,“她沒有帶著我走,就把我留給那樣的一個父親。”
母親的逃離,父親不覺自己有錯,更是反而將暴力轉嫁到了當時還不到3歲的黎旸身上。這一打,就是20多年。
自有記憶開始,黎旸的童年就與美好無關,于她更多是折磨和噩夢。“他會故意把筷子丟到我背后,然后對我大吼說‘你滾過去給我撿回來’,但我打算先去喝水,順道回來撿筷子。”如今27歲的黎旸回憶起某次挨打的原因,聲音仍有顫抖。當小黎旸越過筷子,直接走向飲水機的時候,父親暴跳而起沖了過去,“用腳踩著我踢。”這時,她的父親會特意說:“我讓你去撿這條筷子,就是想要訓練你聽話。”
更多的時候,暴力來得毫無理由,“他自己情緒不好就會打我。”小黎旸沒有安全感,因為不知道什么時候父親的拳頭就會落在身上,童年就這樣戰戰兢兢地度過。許多年后,她才知道,父親的行為其實就是“家暴”,甚至涉嫌違法。
初中的時候,黎旸嘗試報過一次警,“那天我被打得不行了,一邊大哭一邊報警。”黎旸清清楚楚記得,警察來了說,“家務事”管不了,就走了,“如果當時有人在旁邊支持我,我肯定會想辦法,但我沒有辦法。”
父母給不了完整的愛,黎旸只能靠自己,跌跌撞撞摸索成長。但幸運的是,仍有人給予她溫暖和力量。
“有一天中午他一邊打我,一邊說你今天下午別去上課了,把我打到跪在樓下草坪里,剛好教過我的美術老師騎自行車經過,她就把我搶過來,放到她的自行車后座上,帶我去學校了。”了解黎旸的家庭情況后,這位老師常常關心她,“冬天會問我為什么只穿那么一點,還會教我衛生巾怎么用之類的生活常識。”
也許是長久以來,第一次得到這樣的保護和幫助,黎旸打心底里想要成為老師這樣的人。為了逃離家庭,也為了成為一名人民教師,黎旸選擇用讀書來強大自己。“我想要成為強大的人,有知識,有教養的,懂得去幫助弱勢群體的這樣一個人。”如黎旸所愿,她成功考上了一所重點師范類學校。
但家暴的陰霾不會因為成長而消失,自卑、怯懦、害怕人際交往成為大學生黎旸的“應激障礙”。大二那年,因為壓力和抑郁癥,黎旸選擇退學。隨之而來的是父親將毫無生活來源的她趕出家門,“現在想起來退學是個非常錯誤的決定,因為退學,意味著我又要重新依靠我的父親。”最絕望的時候,黎旸嘗試過自殺,吞了兩個診所買來的所有安眠藥,“醒過來之后,我爸知道了我吃安眠藥這件事情,又給了我幾個大嘴巴子。”
值得慶幸的是,這個不幸的故事有個溫暖的結局。
后來,黎旸選擇了復讀,又一次考上了一所師范類的重點大學。畢業之后,她終于成為一名老師,“我覺得我正在慢慢被治愈,因為這份職業。”學生的笑容,對她的喜愛,讓黎旸感受到,這個世界的美好和善意……
回顧現實中,并不是所有遭遇家暴的人都能在最后獲得溫暖結局,針對這方面問題,從國家層面開始也已一直在開啟多方面改進反家暴的司法和社會救濟渠道,但家暴帶給當事人乃至整個社會的沖擊,依舊值得大眾集體關注和努力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