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群孩子,他們有的逃學曠課,有的抽煙喝酒,有的打架斗毆,有的偷竊賭博……如果沒人管束,他們也許還會走向犯罪的深淵。
他們是別人眼中的“壞孩子”。曾經,張強就是這樣一個“壞孩子”。
張強,28歲,家住北京通州,2005年因為殺人而入獄8年多,那時他還不到18歲。而在此前,他一直“混跡于江湖”,“這么說吧,除了黃賭毒,其他什么壞事都做過。”他并不諱言自己的過往。
張強口中的壞事在青少年工作者看來叫不良行為,他們給這個概念作了一個定義,那些違反社會公共生活準則與有關行為規范,或者不能良好地適應社會生活,從而給社會、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危害的行為,包括逃學、曠課、夜不歸宿,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較多;抽煙喝酒,攜帶管制刀具,打架斗毆、辱罵他人等都被叫做不良行為。
那么那些被打上不良行為印記的“壞孩子”是怎么煉成的?
團北京市委課題組進行了一項調研,他們通過翻閱2010年以來某司法社工機構撰寫的700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社會調查報告,詳細梳理了某區2010年以來京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個案233例;通過走訪看守所、未管所,以問卷方式調查了247名北京各區縣看守所京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169名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犯罪青少年;通過走訪2所普通中學、3所技校和6所工讀學校,以焦點小組的方式與一線教師及學校管理人員座談,形成了47份關于不良行為青少年特點、影響因素等內容的問卷,并用數據大致勾勒出這些青少年不良行為的發展軌跡。
可怕的小毛病:超三成青少年不良行為始于抽煙喝酒
事實上,張強曾經是個好孩子,而且還是那種學習很好,老師很喜歡的好孩子。轉變出現在他上小學四年級的時候。
那時,由于父母離婚,張強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印象里開家長會時,從來都是爺爺去。走在大街上都會有一種不平衡的感覺,覺得自己比別人缺了點什么。”但他唯一不缺的就是錢,因為無法給予他一個完整的家庭,父母便試圖在物質上補償他。
“身上從來沒少于過300塊錢。”這引來了很多覬覦,總有大孩子向他伸手,他也常常因此受欺負。
因為家庭的原因讓他養成了不愿意向家人傾訴的性格,總想著靠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我有個只比我大幾歲的叔叔就會幫我出頭,身邊也因此有了一幫小哥們兒。”此后他便開始跟哥們兒一起出去吃飯喝酒,再有大孩子欺負他的時候,他也學會了反擊。
于是,從抽煙喝酒,到打架斗毆,再到后來跟社會不良青少年交往,模仿電影《古惑仔》里的情節,進而混跡黑社會,直到他失手把一個碎了的啤酒瓶扎在另外一個人的脖子上,他覺得就像是有什么力量推著他一樣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這跟調研報告的數據不謀而合。
調研報告中,“抽煙喝酒”通常是青少年不良行為發展軌跡的起點。這在很多人看來不過是不值一提的小毛病,而正是這些小毛病,卻讓很多青少年滑向犯罪的邊緣。
課題組對7種不良行為按照“最早發生”的人數比例排序,其中前4種不良行為分別是:抽煙喝酒(37%),打架斗毆、辱罵他人(29.6%),逃學、曠課、夜不歸宿(14.8%),與學校和家庭關系緊張(7.4%)。在7種不良行為中,這4項經歷最可能成為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最早發生的不良行為。通過數據,他們給有“抽煙喝酒”的不良行為青少年大致描出了一條發展軌跡:抽煙喝酒——打架斗毆、辱罵他人——與學校和家庭關系緊張——逃學、曠課、夜不歸宿——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報告中還顯示,超過六成的不良行為青少年有兩種以上的不良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往往相伴相生。
課題組認為,抽煙喝酒及逃學、曠課、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高風險因素,打架斗毆辱罵他人、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較多、網絡成癮以及攜帶管制刀具等不良行為的危險程度也很高,而且六成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大多具有2~5種不良行為。
而北京大興區朗潤社會工作事務所主任任力欣則發現了另一個現象,在犯罪的青少年中,80%都有來自家庭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