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注意交通安全 不要邊走邊看書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穿越馬路,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支招】
1.如果乘坐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所乘車輛發生側翻,自己被困在車內時,應采取措施逃至車外;無法從車門逃出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出。
2.所乘車輛著火時,應設法迅速逃離所乘車輛;當車內已有大量煙氣時,應用衣物捂住口鼻后,再設法逃出,以防吸入大量有毒、有害煙氣而窒息。
3.從車中逃出后,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對自己造成傷害。
防止踩踏
不在樓梯間打鬧
●上下樓梯要相互禮讓,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活動中,不求快,要求穩。
●課間、上下學的時候,同學們還要注意不準在樓梯間打鬧。
【支招】
1.如果不小心發生擁擠,先不要驚慌失措,本人要情緒穩定,別亂喊亂叫或推推搡搡,如果碰到扶手等固定物體,一定要牢牢抓住,如果有人現場緩解擁擠,要服從指揮。
2.如果已卷入擁擠人群中,不要采用體位前傾或低重心的姿勢,即使被踩掉鞋也不要貿然彎腰。要和大多數人的前進方向保持一致,不要試圖超過別人,更不能逆行。
3.如果擁擠情況很嚴重,為防止窒息,一定要盡量在胸前保證一定的空間。如果絆倒,在站不起來的情況下,要雙膝并在胸前,雙臂抱住頭,等待救援。
防拐防走失
記住親人電話
●記住家庭地址、聯系電話。一定要讓孩子熟記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單位的全稱及電話號碼,告訴孩子在迷路或被拐騙時,應找警察或撥打110,同時模擬特殊情況和孩子一起演練。
●不和陌生人說話。這是英國最重要的警語之一,要告訴孩子別跟陌生人說話,并拒絕陌生人的飲料、糖果、禮物和摟抱,不跟陌生人走等。
●3歲學會認方位。在孩子3歲的時候,就要教會他正確認識方向。不妨學學這首歌謠:“清晨太陽升在東,夜里馬勺北斗星。街道門牌要記清,會認東西南北中。”
●制作護身卡,家中留底,或交幼兒園、小學班主任保管。它也叫兒童身份識別卡,由澳大利亞警察發明,包括孩子的食指指紋、DNA、彩色照片、病案記錄、血型、父母的聯系方式等。此外,稍大一點的孩子,特別是走夜路的女孩還可以帶個尖叫警報器或者哨子,遇到壞人時就能呼救,威懾壞人。
●走失時站在原地。告訴孩子一旦找不到爸媽,就站在原地不動,但不要坐下或蹲著,以免太隱蔽父母找不到。
【支招】
1.廣播。想辦法找個廣播站、居委會或大學等能發布廣播的地方,廣播時,一定要講清楚孩子的特征,如穿什么衣服、身上有什么明顯的標志(例如胎記、痣等)、父母的姓名和聯系方式等。
2.采用“十人四追”法。一旦孩子丟失,一定不要放棄自救,可使用“十人四追”法來尋找。“十人四追法”,是指母親必須原地不動,父親召集10人,分粗細兩層尋找。具體人員安排如下:4個人分別向東西南北4個方向在2公里以內,沿大路尋找;4個人前往附近的火車站、汽車站等尋找,范圍仍是2公里以內,以免歹徒抱走小孩后逃往另一個城市;剩下兩人,一人報警,一人待在家里,以備孩子自己找回家。
3.報警。報警也是有技巧的,2歲內的小孩還不太會走,失蹤后很可能是被拐騙了,應馬上報警;3-6歲的孩子,活動半徑不會太大,如果找了半小時以上沒找到,且問過幼兒園同學都沒在一起的話,應及時報警;如果是小學生,最好失蹤1小時再報警,并及時聯系和他關系較好的同學及家長詢問。(記者 佘崢 通訊員 陳靜)